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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开发权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 航意险告别20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3日 00:51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高和平 北京报道 从今年12月1日起,旅客航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行业指导性条款将被废除,保监会规定将航意险产品开发权和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这意味着航意险将彻底告别全国统一售价20元、保额40万元的历史。 航意险定价不再统一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航意险行业指导性条款废止后,保险公司完全拥有了产品开发权和定价权,将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优势,加强产品创新,改善管理服务,从而消费者有望得到更多的产品选择权,享受更好的保险服务。保险公司已推出很多保险期限为一周、一月、一年不等的替代产品,完全可以满足航意险的保障需求,如2007年上半年上海航意险替代产品的保费占比已接近70%。 航意险的最早历史要追溯到1989年,当时的中保险公司与民航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一起研究制定了最早的航意险产品,分五种费率,即3、5、7、9、11元分别保1万、2万、3万、4万、5万元。1993年调整为5、10元分别保3万、6万元;1996年调整为10、20元分别保10万、20万元;1998年人民银行颁发了保额20万元、保费20元的统颁条款,同时废止各保险公司原有航意险条款。2002年10月,修订后的《保险法》规定,保险监管机构不再制定保险条款,统颁条款失去法律依据。2003年初保监会废止统颁条款,公布了行业指导性条款,费率是20元,保额40万元,比统颁条款便宜了50%。此后,行业指导性条款成为主流产品,替代产品也逐步发展起来。 替代产品多为一年期 在众多的保险产品中,航意险市场份额并不大。截至2006年末,有22家寿险公司、11家产险公司经营航意险。2006年实现航意险保费1.76亿元,连续两年呈下降趋势。2007年1-7月航意险保费1.27亿元。但由于航意险涉及千万个投保人和家庭的切身利益,所以广受关注。而根据保险精算规定,航意险20元保费40万保额的定位,有点暴利之嫌。 业内人士分析,随着新规定的执行,航意险价格存在较大下调空间,投保人能享受到更多实惠。为了争夺市场份额,保险公司将会在降低保费、提高保额、延长保险期限、附加保险责任、开发替代产品等方面努力。 保监会也明文规定,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不同期限的替代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产品选择权,以满足不同群体、不同层次的保险需求。 记者从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市场上的航意险已经有了新面孔。 保险理财师刘国琴告诉记者,保险公司团体险业务推出的短期意外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航意险的替代产品,相对于单次的航意险,还兼带有意外医疗保险保障。据了解,各家公司主要钟情于一年期交通工具意外险,开发出的保险期限比航意险长,保障范围还包括了铁路、水运、交通意外等多个方面的航意险替代产品。 记者比较后发现,保险公司重推的意外险保费一般都在百元左右,可以享受一年期交通工具意外保障,其中包括50万元左右的飞机意外险、10万元左右的汽车意外险以及20万元左右的火车轮船意外险。以太平洋寿险的“世纪行”保险卡为例,保费100元,一年里任何时候乘飞机,都可以享受50万元的保险保障。中国人保的航空意外保险,保费也是100元,可享受80万元的飞机意外保险保障。此外,人寿、平安都有类似产品推出。 尽管未来一年期的交通工具意外险将是各家保险公司销售的重点,但据记者了解,目前乘飞机能买到的航意险产品,仍然是保费20元保额40万的单次航意险产品。从机票代理机构获悉,目前还未接到各保险公司航意险销售价调整的通知。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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