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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营销精英骗保案:单个客户被骗超1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30日 08:51 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保险代理” 当心漏洞 骗保大案令人警醒

  新华报业网电 2007年10月,48岁的刘晓曼被刑拘,她在湖南宜章县的“知名度”更高了。有超过100名客户报案称在她手中购买了“国寿鸿鑫险”,总金额超过1500万元,单个客户被骗最高的超过100万元。

  这个中国人寿湖南宜章县支公司的“业务明星”,已在公司服务10年。2006年,她拿到了中国人寿湖南省分公司个人业绩的第四名,还担任着宜章县支公司营销部经理、精英队长。这是个能说会道的女人——她经常以“帅哥”、“靓女”称呼客户,讨得他们的欢心。但16日下午,有客户举报其制售假保单,宜章警方在中国人寿宜章县支公司将刘晓曼带走。刘晓曼操作的骗保大案,终于露出了冰山一角。

  次日,小县城里,被骗者拿着各种“保单”、“保费收据”、“收条”来到公司要求退保。但他们被告知:所持的都是“假货”,公司无法退钱。一幕幕悲惨的场面出现了。受骗者中,老年人、失业工人占了多数,那些购买保险的钱,是他们多年的积蓄,甚至包括买断工龄、

车祸赔偿、看病吃药的钱,一些人痛哭不止。这些受害者购买的,全是“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红型)”。

  2003年开始销售的“国寿鸿鑫”,每3年可以获得保险金额的9%的返还收入;每年还会根据上一会计年度经营状况分红。被保险人80岁时,可以获得1.5倍保险金额的祝寿金;如果急需流动资金,还可以凭保单向中国人寿借款。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年交和月交。

  但到了刘晓曼口中,内容已经完全改变。

  44岁的尹凤凰是一名下岗工人。她将自己买断工龄的钱和平生积蓄共计34.5万元全部购买了“国寿鸿鑫”。“刘晓曼告诉我,‘国寿鸿鑫’资金全部投资于三峡工程、奥运工程等项目,交钱时就可以拿到10%的返还。”数十名受害人证实,他们得到的“许愿”与尹凤凰等人基本相同。刘给的都是复印投保单,上面加盖公司印章。刘晓曼说,“保单原件要存档,采用复印的保单可以免交税费,省下来的钱可以返还给你们。”

  除了用复印件,刘晓曼还使用过“阴阳保单”。一位曹姓受骗者给了刘晓曼7万元,刘称“一年后连本带利给你10万元”。据办案人员调查,刘晓曼只向公司缴了1万元,换回保单和保费收据,然后自己在单据上加了一个“0”,1万变成了10万。

  自圆其说的“故事”、业务明星的光环、高额返还的诱惑、毫无效力的凭据,组成了刘晓曼的欺骗链条,她的骗保行为近乎疯狂,自己的亲戚也成为欺骗对象。她得癌症的一个亲戚遭遇车祸,获赔8万元。刘居然劝说他将这8万元全部购买了“保险”。

  从人们的反映看,刘晓曼是一位十分敬业的“诈骗者”。

  被骗80多万元的李恪重和刘晓曼是初中同学,据他说,刘晓曼不炒股、不打牌、不买码(指地下六合彩),看不出她有挥霍钱财的地方,只是喜欢跳舞。刘家的简朴也是人所共知,一套170平方米的房子,但房款只付了15万元。所有人都在疑惑,被骗的巨款到哪去了?但拘留近37天里,她始终未开口交代资金去向。有人猜测刘晓曼背后另有“高人”,甚至有人怀疑保险公司的部分人在背后操纵。受害保户李隆祥证实,2003年,刘晓曼就已经用复印的保单在外面“开展业务”,其诈骗延续时间之长十分罕见。

  案件还在深入侦查中,但这个惊天骗保大案暴露出的保险代理人管理上的漏洞是值得管理部门深思的。 (摘自南方周末 记者:鞠靖 杨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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