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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书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9日 11:26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1月28日讯 记者周芬棉 记者今天从财政部获悉,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与教育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决定从2007年起三年内,新增经费470亿元,用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享受免费教科书政策。 通知指出,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始,已向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该政策惠及全国近1.5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中央财政将进一步提高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的补助标准,建立部分科目免费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制度。 通知明确了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的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人每天2元,初中生每人每天3元,每年在校天数按250天计算。该政策将使我国中西部地区约11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受益。 通知要求,各地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覆盖范围、补助对象界定等政策的落实工作,确保应享受补助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全部纳入政策范围。全部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实施后,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任何教科书费用。各地要对弄虚作假、挪用资金等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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