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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整合 优势互补 苏州市审计局与公安机关建立协作配合机制(07-11-26)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6日 17:31 审计署网站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与该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加强合作,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审计机关与公安机关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打击经济犯罪中的作用。 《意见》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联合建立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和打击经济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协调配合领导小组由审计机关法制工作分管领导和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分管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系和协调、落实联席会议的决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以加强信息沟通、情况会商和执法协作为工作重点,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同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参加。 二是完善案件移送,强化管理督办。为加强和规范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的移送和查处,确保移送案件质量,加大督办力度,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意见》明确了双方移送经济犯罪案件的程序。移送程序涉及移送案件范围、书面复议申请、移送结果反馈、移送时限要求、移送和回执文书规范、移送案件管辖等9个方面。 三是加强日常办案协作配合。双方通过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增强合力,积极开展和有力推动经济犯罪案件查处。一方面,对审计移送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的定性、处理等咨询问题,公安机关应及时提出意见。另一方面,对移送的涉嫌经济犯罪案件需要进行补充审计、延伸审计或查证支持的,审计机关提供必要的审计协助。 四是加强专业培训,统一宣传口径。审计机关和公安机关加强查办经济犯罪业务培训工作,采取举办培训、专题研讨、案件研究、联合办案等多种形式,提高执法办案的整体水平。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协调沟通,统一口径,以案释法,扩大打击经济犯罪的社会影响。(王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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