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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已提出引渡请求 袁宏伟被拘案将二次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4日 11:45 21世纪经济报道

  北京报道 本报记者 陈默

  11月22日,湖南神力公司的律师尚荣华急匆匆赶往北京,求助于外交部、司法部和相关法律专家。

  在16日的首次听证之后,神力公司董事长袁宏伟还在伦敦等待案件的进一步审理。袁宏伟在英国聘请的律师Karen Todner19日从英国法庭得到了美方提供的相关证据资料。

  尽管这些资料中没有美国向英国请求引渡袁宏伟的正式文件,但了解案情进展的北师大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教授介绍说,美方提供的资料主要是一些相关罪名、罪状的说明,以及相关证据,都是支持其引渡请求的,这说明美方已经正式提出了引渡请求,引渡案件已经进入了程序。

  尚荣华此行的目的就是寻求相关支持,并商讨应诉方案。下一次正式听证的时间确定在12月10日。尚表示,现在还不方便透露具体情况。

  一个最新了解到的事实是,美国方面对袁宏伟的刑事指控在两年前就已经开始,相关的逮捕令早在2005年10月就已经秘密签发。而直到9月14日,袁宏伟和他的公司,以及中国政府的相关部门,都对此毫无所知。

  黄风表示,这更充分表明,爱宝公司让袁宏伟到英国谈判是个十足的圈套,“做得太露骨了”,他们甚至都不稍微掩饰一下,让袁宏伟在伦敦待几天再行事,而是直接在刚刚着陆的飞机上就进行了逮捕。

  这是美国为规避中国的管辖采用的“诱骗(lures)”行为,是一种引渡替代措施。

  黄风教授认为,不论袁的行为性质如何,美国方面从来没有向中国的主管机关打招呼,也没有提出相关合作要求,而是诱骗中国公民脱离中国法律的保护,有意规避中国引渡法中的强制性禁止规范。这是对中国国家主权的侵犯。国际引渡合作决不能以对另一国法律制度基本原则的欺诈和牺牲为代价。

  同时,这也是对中国公民人权的侵犯,它使当事人因欺骗而丧失所享有的本国法律保护,根据英国《2003年引渡法》关于保护人权的规定和关于“公正司法”的标准,对被诱骗到英国的人员实行引渡是“不公正的和不正当的”。

  由于神力公司和爱宝公司在华的两起诉讼还在进行之中,诱捕袁宏伟还导致袁在中国诉讼权利的实现无从保障。

  实际上,美国针对中国公民实施这种做法早有先例。黄风表示,如果任其发展,将对中美之间建立正常的引渡合作关系造成巨大障碍。

  中美之间在引渡合作上互有需要,但是到目前为止,两国尚未缔结引渡条约,也没有按照互惠原则进行过引渡合作。既有的一些司法合作案例都是通过遣返等引渡替代措施进行的,如中国曾向美国遣返过逃匿中国的美籍犯罪嫌疑人顾文桢,美国方面也曾向中国遣返了中行开平支行案案犯余振东(余自愿接受遣返)。

  而中国相关主管部门的人士透露,目前还在关注案情进展,研究对策。

  黄风分析说,英国法官向来坚持司法独立,由于案件目前尚在司法审查阶段,中国政府的态度会比较慎重。

  在初步裁决做出之后,政府表态会有合适的时机。而美国政府和袁宏伟对裁决都可以上诉。即使在司法程序完成之后,引渡决定还要经过英国政府的行政审查,最终是否同意引渡的决定也是由政府做出的。黄风说,在英国政府决断期间,中国政府的交涉影响会更大一些。

  一场引渡与反击之战正在开演。

  而如果美国的这次引渡行动成功,那么巨大的影响将笼罩在更多中国商人的头顶,“美国的经济刑法非常严厉,也很严密,稍有不慎就可能涉案。” 黄风说。

  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主任程永顺说,袁宏伟案的一个典型特征是,美国公司在中国提起了民事侵权之诉,还提起了
商标
异议之诉,在诉讼尚在进行的过程中,又在美国动用刑事追诉手段。

  “虽然这只是个案,但也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中国的商界要警觉,美国在知识产权争议上的解决手段正在升级。”程永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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