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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经营公司代持央企股份尚处试点阶段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4日 10:37 华夏时报

  资产经营公司代持央企股份尚处试点阶段

  访国资委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翟立功

  本报记者 江金骐 北京报道

  在近日举办的“第二届中国阳光财富论坛”上,本报记者就央企整体上市的有关问题,会场外独家采访了国资委国有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翟立功。

  《华夏时报》:综合各方面的消息,看得出,最近公众对央企整体上市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关注,您觉得这是为什么?您本人应该是这项工作的核心成员之一,能否告诉读者,到目前为止,上市的时间是否有了大体的推进计划?

  翟立功:首先应该感谢大家对央企的关注、支持和信任,大家之所以如此关注央企整体上市的事情,可能与当前股市的持续走热、与央企改革所取得的阶段成果、与国民投资

理财意识的提高、与媒体的报道等等都有关,大家的心态,总的来说是积极的。央企整体上市的事务性工作多集中在企业改革局,所以我不能算核心成员,但我可以说的是,央企整体上市,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制定出所谓的时间表。

  《华夏时报》:如果连最基本的时间都不能标定,对大家而言,是否意味着那是一个漫长的、无限期的等待?

  翟立功:这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我们决不会为赶进度、迎合社会期望而生硬地制定一个计划。实际上,央企整体上市,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发展到目前,我们决定先推出中国交通建设集团作为试点单位,通过试点,我们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程序,一旦要全面铺开,就必须要对各利益主体的利益最大化负责。

  《华夏时报》:大家在对央企整体上市的诸多关注中,有一点就是关注持股方式的政策界定,请问国资委有可能成为持股人吗?

  翟立功:从法律上说,国资委直接持股当然于法有据、有法可依,国资委的这一身份定位,无可争议,但是,让我们不得不考虑的是,一旦国资委直接持股,会有很大的风险,所以,目前持股方式的具体办法,还在研究之中,如果国资委直接持股,首先必须想好化解风险的万全之策。

  《华夏时报》:关于持股方式,在你们设计的方案中,还有更好的方式吗?作为普通百姓,如何认识其中的风险和风险化解?

  翟立功:我所了解到的还有,由资产经营公司代国资委持有上市公司

股票,目前资产经营公司尚在试点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尚未全面展开,第三家资产经营公司也未挂牌,所以也尚未付诸实践。而目前国资委在实践中使用最为广泛的,通过集团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试点的中交集团就是这样做的,在上市公司的上面,通过构架出一个集团公司层面来化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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