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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改革三十年系列之四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4日 00:01 21世纪经济报道
栏目主持 本报评论员 王 梓 最早的包产到户发生在1956年的浙江省永嘉县。在既缺乏效率又不见得公平的“自上而下式”集体经济体制刚刚建立之初,类似于1978年小岗村村民所采取的变革措施就已经出现。改革前的“国家工业化”战略以极其高昂的代价建立起基本的工业化体系,与此同时,在民生及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方面,却积累起了严重的问题。 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农村经济迅速恢复,个体户与乡镇企业也有了发展的巨大空间。1984年,以国有企业改革为核心的城市改革启动,微观经营体制的全面变革提出了商品经济的要求,价格与宏观经济体制的改革很快被推到变革的显要位置。到1980年代的中后期,经济改革对政治改革的要求已经变得迫切起来。实际上,改革之初对干部体制的调整,以及取消人民公社体制,就已经是很重要的政治体制改革内容。 中国的改革是经济、政治、社会与文化的全面改革。在个人权利逐步确立、各项公民福利得到推进的同时,社会主义民主也正在有序发展。对中国而言,既要把握“后发优势”带来的小震荡、大收益,又要破解“后发劣势”下形成的“转轨利益集团”,是一项重大的挑战。 近期,本报评论员就中国改革的一系列问题与清华大学教授秦晖进行了对话。(代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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