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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日报]国办要求项目开工建设须符合8个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 10:41 西安新闻网-西安日报

  据新华社电 新华社11月21日受权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全文。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依法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切实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开工建设关,维护投资建设秩序。

  通知要求,各类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必须符合已经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建设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等8个条件。

  通知要求,各级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统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联动机制。各级统计部门要以现行规定的标准为依据,切实做好新开工项目统计工作。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定期向上级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信息,并将项目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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