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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推动长三角金融一体化 力争八大突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 04:26 金融时报

  推动“长三角”金融一体化 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苏宁表示要力争在八方面取得突破

  本报讯 记者冯娟报道 日前,第二届上海陆家嘴金融文化周在沪开幕。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兼上海总部主任苏宁出席了本次活动,并就“长三角”金融一体化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互动这一主题发表了讲话。

  苏宁表示,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是一项国家战略,而推动“长三角”地区协调发展则是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从国家战略层面看待这两个问题,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苏宁认为,刚刚结束的党的十七大,从国家战略的高度强调了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强调了发挥特大型城市作用对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性,为实现“长三角”金融一体化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互动提供了政策依据,指明了发展方向。“长三角”经济金融协调发展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一直都是紧密相连、密不可分的。上海要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必须依赖于“长三角”地区城市群

竞争力的整体提升。而上海作为“长三角”地区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在人才、金融、基础设施、产业结构等方面具有综合优势,完全有条件在“长三角”总体战略中起引领和表率作用,促进全国整体经济素质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苏宁提出,推动“长三角”金融一体化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长三角”金融一体化有利于发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集聚与辐射功能,也有利于巩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基础。“长三角”金融一体化有可能成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突破口。推动“长三角”金融一体化有利于打破行政壁垒,加快金融创新,并通过培育更多具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和更有效率的市场环境,促进金融业市场化、自由化水平的提高,从而进一步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苏宁还指出,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对推动“长三角”金融一体化具有重要作用。目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基本框架已经成型,全国性金融市场体系也已经比较健全,并吸引了不少中外资金融机构将总部迁至上海。正是在金融市场规模不断发展、金融机构实力不断扩大、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金融发展环境不断改善、金融人才不断集聚、金融中心辐射功能不断加强的情况下,我们才有可能、有条件、有实力推动“长三角”金融一体化进程。随着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不断推进,上海在资金、技术、管理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才能日益显现,上海的金融市场服务效率才能不断提高,才能有效发挥上海金融市场对“长三角”金融一体化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扩大“长三角”地区对国内外金融的整体影响力,加速“长三角”地区的金融合作和发展。

  对于如何具体推动“长三角”金融一体化,苏宁表示,关键是要做到总体规划、协调推进、先易后难、重点突破,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新的进展。具体来说,要在八个方面争取有所突破:

  首先,要在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建设方面有所突破。要确保“长三角”金融一体化的顺利推进,就要在政府部门、金融监管部门等层面,建立起强有力的协调推进机制,及时沟通情况并协调解决金融一体化进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此外,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提供战略指导、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

  其次,要在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有所突破。在改善支付结算服务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业务,加快资金在“长三角”的周转流动,要积极推动支票在“长三角”的通用,还要大力推动“长三角”支付结算产品和服务创新,深化“长三角”

银行卡受理环境建设。

  第三,要在推动金融市场融合与创新方面有所突破。目前,“长三角”地区集中了国内的主要金融市场,金融市场的规模和发展水平都居于国内前列。下一步,要有重点地推动放松金融市场不必要的管制,加大对金融市场产品和业务创新的支持力度,推动“长三角”票据市场一体化发展。

  第四,要在促进资金跨区流动方面有所突破。要探索通过建立面向“长三角”的产权交易中心和电子交易平台,开展并购贷款业务、发展异地贷款、银团贷款、支持商业银行拓展跨地区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跨区域经营等,促进信贷资金、投资资金在“长三角”地区合理流动。

  第五,要在鼓励金融机构发展合作方面有所突破。要在开展金融机构综合经营、支持建立跨区域的金融控股企业、推进金融资源跨区域整合、建立金融机构业务信息交流共享平台、建立金融机构跨区经营风险预警和风险补偿机制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有所创新和突破。

  第六,要在加强外汇管理合作方面有所突破。要顺应“长三角”经济发展的新变化,进一步研究推出加强外汇管理合作、取消妨碍外汇资金跨区域流动限制、促进外汇市场和外汇产品创新协作等新措施,促进外汇资金在“长三角”地区的自由流动。

  第七,要在构建经济金融信息共享平台方面有所突破。要抓紧完善“长三角”金融统计研究共享机制,建立“长三角”利率监测系统,建设覆盖整个“长三角”的产业经济信息网络,共同开展对“长三角”金融合作发展等问题的联合研究,为全面、客观、及时反映区域经济金融运行特点和发展趋势以及区域金融合作与互动提供信息支持。

  第八,要在改善“长三角”金融发展环境方面有所突破。要大力改善“长三角”地区征信环境,促进“长三角”金融业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要严厉打击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建立“长三角”

反洗钱区域合作机制。要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积极防范“长三角”金融风险,更好地为“长三角”金融一体化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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