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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上海一秘”秦裕不服无期判决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 08:48 《财经》杂志网络版

  吉林高院11月19日对上诉请求进行书面审理;同日审理的还有上海新黄浦集团原董事长吴明烈上诉案;上诉理由均认为存在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记者 赵何娟】原中共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秘书秦裕,以及新黄浦集团原董事长吴明烈在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后,不服判决,分别向吉林省高级法院提起了上诉。11月19日,吉林省高院对两人的上诉案进行了审理。

  知情人透露,吉林高院当日仅对两人的上诉请求进行了书面审理,并未正式开庭,且当日已经完成了书面审理的全部司法程序,不会再另行开庭,预计终审判决将于12月初下达。

  另据《财经》记者了解,在上批已经宣判的“上海社保案”涉案人员中,仅有秦裕、吴明烈提起了上诉,两者的上诉理由都认为自己存在自首情节和立功表现,“无期徒刑”的判罚太重。

  今年9月25日,长春市中院对秦裕案一审开庭,当日宣判。判决书称,1998年4月至2006年6月,秦裕在担任上海市委办公厅秘书,上海市政府办公厅、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韩国璋、吴明烈、张荣坤等人谋取利益,从中索取、收受贿赂款物折合682万余元。

  鉴于案发后秦裕坦白大部分受贿事实,并提供线索令司法机关侦破其他重大案件,构成重大立功表现。兼之有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等情节,对其从轻处罚。因此,秦裕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秦裕现年43岁,1981年考入华东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哲学专业。本科毕业后被保送研究生,1988年获伦理学硕士学位,随后留校任教。1995年1月起,秦裕以副处级干部身份进入上海市委办公厅,担任时任上海市委副书记陈良宇的秘书。2002年11月,秦裕升职为上海市委办公厅副主任、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人称“上海一秘”。在2006年夏上海社保案爆发之初,秦裕被火线调任宝山区区长。但不到一个月后,新华社就播发了秦裕“接受调查”的消息。

  上海新黄浦集团原董事长吴明烈受贿案是“上海社保案”的重要关联案件之一,主要牵涉中国华闻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新黄浦集团一事。今年9月19日,吴明烈受贿案一审开庭,吴被控收受华闻控股单位行贿总计1000万元。9月23日,吴明烈被判处无期徒刑。

  吴明烈家属在当日听到判决后近乎崩溃,认为吴明烈行为当属主动交待,且积极配合调查,提供了很多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重要线索,一审判决过重,随即向吉林省高院提起了上诉。

  《财经》获悉,在长春已经开庭审理的上海电气原董事长王成明共同贪污案,尚未有进一步的宣判信息。长春、上海、安徽三地尚未审理和宣判的其他“上海社保案”系列案的司法进程,则将在秦裕、吴明烈等人案件彻底了结后再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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