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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不承认绿色建筑 节能措施须写入购房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 07:22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王娟)今后,房屋的外墙保温体系、节能门窗的种类和效能等建筑的节能信息,都必须写入购房合同,一旦房地产开发商违约,购房人可以诉诸法律。这是记者昨天从建设部例行发布会上获悉的。据了解,建设部已于近日开始受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请,对于此前拿“绿色建筑”进行宣传的房地产项目,建设部均不予承认。

  建设部表示,已经从本月开始受理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请,开发商可以为自己的建筑项目申请绿色标识。建设部科技司负责人表示,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并不是多建草坪、多种些树就是绿色建筑。针对此前有开发商为房地产项目打出了“绿色建筑”宣传标语,该负责人表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请才刚刚受理,一些开发商投机取巧,以绿色建筑为幌子,打概念牌,对于目前已有的所谓的绿色建筑,建设部是不予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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