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 05:3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新华社记者 张毅

  中国政府网消息,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日前发出通知,决定于2008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

  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

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国务院将成立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普查领导小组由国务院领导同志任组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