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深圳钱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7日 13:37 经济观察报

  宁方朋

  11月份以来的两周里,深圳人渐渐开始感觉到,他们正面临一项也许是最重要 “物资”的短缺——人民币现钞。

  从喧哗的华强北商业区到深圳关外,看似正常营业的各商业银行柜台和自动取款机让即使腰缠万贯的人都“望钱兴叹”——取不到现金,或者按规定每天只能取一点现金。银行内部人士称,一个“紧急会议”之后发出的、来自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的业务指引收紧了商业银行的现钞供应,这一指引的执行也使得深圳地区几年来现钞需求及流量 “非常巨大”的情形,醒目地暴露在社会关注之下。

  “紧急会议”之后现“钱荒”

  11月2日,深圳市各大商业银行均派出与资金存取相关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一个“紧急会议”。

  这一被银行内部高层人士甚至包括客户服务人员都称为“紧急”的会议上,讨论了有关深圳地区现金需求过大、现金投放超量的事项。会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下发了一份文件,大意为“关于加强现金投放管理的11条指引”,原则上文件将即日起执行。

  该指引的核心内容是对银行现行提款规定的调整:个人每日提现不得超过3万元,每周不得超过5万元,每月不得超过20万元;企业每日提现不得超过10万元,每周不得超过20万元,每月不得超过50万元;ATM机取现上限不变,仍为2万元。

  而此前,个人及企业在深圳各银行柜台提现是没有限制的,仅规定10万元以上的大额取现需提前预约。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还要求各金融机构优先满足小额现金支取以及已核定金额的、支取现金用于工资发放的企业的提现需求。而对于转账业务,包括购房、购车等大额交易都不在受限之列。

  另据透露,此规定将延续到12月底。至于届时是否延续,商业银行人士表示未有明确信息。

  有银行否认有此成文文件,只表示有同样内容的口头通知。另据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客服透露,他们是立即执行了这一文件。而记者采访得知,有的银行在11月5日甚至9日才按规定调整柜台现金业务和ATM机的运作。

  关于此项限制的执行,各商业银行似乎获得了在择时、择机等方面上一定程度的自主权。中国建设银行就表示,其支行、各营业网点的取现限制将根据现金库存量进行安排。

  不过,此项限制规定一经执行,马上在深圳激起了很大的反应,甚至出现各种猜测和传言。

  个人和公司客户提取现钞的不便首当其冲。根据自主安排的结果,一部分银行营业网点甚至已经将柜台取现限制在3000元每天。与此同时,很多银行的ATM机亦并非全部正常工作,维修和没钱的占相当大比例。当急需使用现金的储户质询银行营业网点时,得到的回答大多为:这是人行深圳中心支行的规定,银行只是执行,有疑问请联系人行相关部门。

  缺乏明确信息含量的回答加深了银行客户的焦躁和疑虑,很多市民纷纷在网上描述自己经历的取钱不便,亦开始做出种种猜测。

  “钱荒”背后的钱泛滥

  事隔大概10天之后,在储户与媒体的频频询问之下,人行深圳中心支行终于谨慎的公布了一份书面答复,对调整银行相关规定的原因作了详细说明。

  据介绍,自2001年开始,深圳市人民币现金净投放量逐年大幅攀升,已连续6年位居全国大、中城市之首。以今年前9个月为例,深圳的现金净投放已占全国近一半。虽然这与深圳经济增长是相适应的,但与此同时,大规模的现金投放也混杂了不少利用大额提现来进行黄、赌、毒、走私、洗钱、偷漏税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对深圳的正常经济秩序和金融消费者的利益产生了不利影响。

  此解释并没有透露违法现金流动的具体规模和具体方式,但表示大规模的现金投放使深圳滋生了一批职业提钞人——不少银行的营业网点每天早上就会涌入一堆背着大包的职业提钞人,通过持续地异地汇入提款,频繁进行大额提现,挤占了大量正常客户的服务资源。

  这一解释披露的数据是惊人的。工行深圳中心支行一位高层人士就表示,此前只了解到深圳地区现金流量巨大,但是没想到这么大。

  深圳市银监局一位领导表示,据他所知,确实近几年深圳每年都需要从外地造币厂调运很多现钞。巨量现钞流动在银行的视线之外,对现钞的适当控制很有必要。大量现金交易的背后,极有可能是逃税、黑市交易、走私等问题。而且,每年有巨量人民币通过各种非正规渠道流到香港也是业内公认的事实。

  “毕竟,在电子支付相对非常方便的深圳地区来讲,没有特别充分的理由支持你每天需要几十万、上百万现钞。”上述人士称。

  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人士表示,此规定有其背景。不少境内居民在香港开立账户炒股都是通过地下汇兑的方式将资金转出,他们支付现金给地下钱庄,然后在香港的账户上获得相应的港币。也有个人携带相关法规限制的最大量现金通关到香港开户。深圳毗邻香港,电子产品、黄金珠宝等不可避免的走私情况亦使现金流量巨大。

  我国 《反洗钱法》2007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控制、监督大宗现金交易作为反洗钱的重要环节。有数据显示,最近五年来,我国的现金投放速度都超过GDP的增长速度,尤其是少数城市比如深圳的投放增加异常。

  央行最新发布的 《中国反洗钱报告2006》显示,2006年从洗钱犯罪的发生地看,破获与配合调查案件中,广东是重点频发之地。

  违法与合理之间

  人行深圳中心支行的官方答复使深圳市民的疑虑逐渐消于无形,之后更多的讨论转向这一规定的合法性问题。

  人行深圳中心支行亦对市民指其“违法”做出了解释:今年前三季度,深圳市市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累计为14139.18元,月均可支配收入为2077元,人均月消费性支出为1571元,市民个人可从银行提取现金的数额,能充分满足日常生活消费的需要。

  更重要的是,该解释称,遏止非正常大额提现、堵塞各种非法现金交易行为,可从根本上为市民生活和经济运行提供更高效的服务。这些措施与1992年颁布的《储蓄管理条例》规定的“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并不矛盾。

  法律界对此认识稍有分歧。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律师罗武章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储户享有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权利。在没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单方面限制储户取款的额度,已经涉嫌违反相关规定。

  深圳市

人大代表、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于秀峰律师对限制表示了理解。他认为银行监管部门对金融问题的政策不适宜仅仅从法律角度来考量,考虑到国家的金融稳定,一定的调整可以理解,不过应该重视公众的知情权。

  银监局的这位人士提醒说,对于现钞的控制,并非第一次,只是这一次的时机偶然,刚刚在准备金率又一次提高、以及深圳

房地产市场成交清淡价格下降之时,难免使不了解实际情况的市民产生各种联想罢了。

  事实上,这已经是深圳第三次控制大额提现的行为了。早在2005年10月10日,深圳国内银行同业公会发起深圳所有中资银行收取大额提现手续费。

  深圳

银监会人士表示,调整现金投放是人行的职责,银监会并没有接获通报或参加11条指引出台的会议。但他相信,人行和商业银行将很快处理好这件事情,如果一定要说有问题,也仅仅是就信息披露和对市民的解释工作不到位而已。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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