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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认定 首度纳入子女购房情况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6日 08:20 每日经济新闻

BY  陈珂 每日经济新闻

    深圳发展银行近日正式确立了其“二套房”房贷操作细则,标志着该行中断近2个月的“二套房”房贷重新启动。值得注意的是,在选择较严格的以“户”为认定标准的同时,深发展首度将子女购房情况纳入“户”按揭记录考虑。

    记者了解,根据深圳发展银行的操作办法,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房屋贷款余额尚未还清,再贷都将算作二套房,但如果已有房贷余额结清,再贷则算首套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深发展在判断操作办法中,对于父母购房尚未还清,子女再贷款购房的情况,将根据子女的还款能力决定是否算“二套房”,即如果子女成年,并已经工作有还款能力,而且父母的贷款也无需其负担,那么不会被深发展认定为二套房;但如果家长以投资为目的,以自己尚未成年的孩子名义购房,将被视作二套以上房产处理。

    另据了解,深发展还将对第三套房执行“首付45%,贷款利率相当于基准利率1.15倍”的房贷标准。

陈珂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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