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遏制炒房 区别税收政策呼之欲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4日 23:43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武文静报道

  11月10日,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侯淅珉在“第八届中国宏观经济运行与政策论坛”期间表示,我国将通过有区别的税收政策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发展。业内人士指出,此说确实戳到了痛处,该问题若能切实解决将有助于房价稳定。

  无差别的税收

  “买第二套房时还是按照第一套房的税收,只是首付比例提高了,并没有其他的附加税收。”北京市房地产交易所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买房的时候交了契税和印花税,好像没有其他税种了。”家住北京双桥农场的王小姐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说。

  据了解,我国现行房地产税收制度主要涉及14个税种,目前实际征收的有12种。按照征税发生的环节区分,可以分为房地产的取得、保有和流转三个环节的税收。发生在房地产取得环节的税收有耕地占用税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但后者已暂停征收。针对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有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地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在房地产流转环节,我国目前设置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此环节两种房产税均按照纳税人出租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此外,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方式类似的教育费附加也可以视同税收。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实行的这种税收制度没有体现保障住房优先的理念,对于购买多套进行投资的行为没有相应的约束。

  有区别的税收

  正是针对这个问题,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副司长侯淅珉表示,一方面要在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体规模的前提下,增加住房有效供应,特别是小套型住房的供应,增加限价商品房供应规模。另一方面,通过有区别的税收、信贷政策,支持自住性购房需求,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引导改善性购房需求。

  “对买第二套以上住房的客户,按面积和套数收较高的税也可以抑制炒房,这和提高第二套房首付比例达到异曲同工的效果。”北京市房地产业协会培训中心温主任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目前我国不动产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按照“保有重、流转轻”的原则,在不动产的取得(开发)环节,取消目前存在的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在不动产的保有环节,将目前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三个税种合并为一个统一的房地产税;在不动产的流转(交易)环节,只保留契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中心副研究员金三林认为,统一的房地产税税率应该采用累进制,而且还应与单户面积和容积率(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挂钩:首先根据单户面积确定基准税率,然后在此基础上乘以一个容积率调整系数(即:实际税率=基准税率×容积率调整系数)。

  住房面积越大,税率越高,多套住房面积累计计算;容积率越低,系数越高。由于税额最终会转嫁给消费者,这种税率制度设计主要是通过对需求的调节来引导供给,使同等土地多供给住房面积,同等面积多供给住房套数。这种税率制度设计税负差距,将会有效增加中小户型普通住宅的供给,逐步改善住房供给结构,缩小

房价收入比的社会差距。同时,较高的房地产保有税率将避免业主控制或低效率使用财产,刺激交易活动,减少开发商的囤积行为,抑制投机性购房,促进
二手房
市场的发展。

  佑威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薛建雄认为,房地产行业涉及的范围太广、部门太多、环节太长、税收项目太杂,每一次的房地产清理整治总要联合多个部委。如此之深的潭水,就难免出现地方与中央之间、各部委之间利益分配的扯皮,各环节税收的重复遗漏。所以,在未来的治理方面,梳理好各部门之间的管理权限和税费项目,同时砍掉一些不必要的管理环节和税费,不但可以减轻房地产的开发成本,也可以更合理有效地治理市场。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走进城市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