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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应渗透到企业的发展战略之中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3日 17:04 人民政协报
企业社会责任应渗透到企业的发展战略之中——对话全国政协常委、农工党中央副主席汪纪戎 舒迪 汪纪戎 女,1944年9月出生,国家环保总局原副局长。现任全国政协常委,农工党中央副主席,全国妇联副主席,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副理事长等职务。 点击一 焦点关注: 如何看待企业的慈善公益捐赠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关系 关键思路: 对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而言,做慈善公益捐赠当然是好事,但“一俊不能遮百丑”。 记者:您如何看待企业的慈善公益捐赠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您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更接近法律层面还是道德层面? 汪纪戎:从总体看来,中国企业参与慈善公益捐赠是应该提倡和肯定的。对于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而言,做慈善公益捐赠当然是好事,但企业的社会责任远不仅是做慈善公益捐赠那么简单。对此我的观点是“一俊不能遮百丑”。 企业的社会责任可以分为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慈善公益捐赠只是企业履行道德责任当中的一个部分。如果一个企业连所应当履行的法律责任都没履行好,那么仅仅通过公益捐赠来提升企业形象,是不能认为其真正履行了社会责任的。就像环境方面,很多污染很严重的企业,光靠公益捐赠是不能抵消其应该履行的法律责任的。 我认为更应该强调企业社会责任里面的法律责任。企业应该在很好地履行法定义务的前提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企业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再自愿去履行道德义务。 记者:您认为应如何加强法律或政策框架来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汪纪戎:我认为可以制定本土化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企业社会责任作为一种外来事物,目前的标准大多是国外组织制定的,并未和中国的法律法规和现实情况相结合。如果能按照我国实际情况和法律规范来确定本土化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应该能有效促进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 另外,对于企业履行道德责任,也应该从法律和政策上给予一些支持,例如善款免税等。 记者:很多大型跨国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尤其是环境责任的过程中,往往会提出希望与自身产品相结合,您如何看待企业开展的这种公益营销及绿色营销? 汪纪戎:公益营销及绿色营销关键是度的把握,要真实适度。要称得上绿色营销,我以为应在企业理念、生产经营行为全过程都绷紧对环境友好这根弦。1992年里约会议通过的《21世纪议程》中规定“环境责任包括负责任并合乎道德地管理好产品及其制造过程,一切从健康、安全、环保方面出发。” 点击二 焦点关注: 应该从哪些方面对我国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加以规范和促进 关键思路: 通过建立环保基金和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承担企业遗留环境问题的处置。 记者:当前在中国推行企业社会责任尤其是企业的环境责任,您认为政府、消费者、媒体、企业应该各自担当怎样的角色? 汪纪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中国也有很多企业接受过国际SA8000企业社会责任标准的审核。但要规范和提升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改变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主要由跨国公司推动的尴尬局面,就必须下大力气普及企业公民意识,将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内化成企业成本,引导、指导更多企业关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当然要真正推动和良好发展起来,政府、企业、消费者、媒体均有不同的角色、不同的责任。其实企业社会责任的落实还需要一个成熟的市场和一批对企业社会责任有相当理解和需求的消费者群体的支持。 记者:我们知道,现在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已经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重视,请问您是怎样看待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的?您认为应该从哪些方面加以规范和促进? 汪纪戎:企业的环境责任既有法律层面的、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也有道德层面的、需要企业公民主动、自愿承担更高、更严、更多的环境责任。 美国学者乔治·温特在《企业与环境》一书中指出:“总经理可以不理会环境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将来公司必须善于管理生态环境才能赚钱。”另一位美国学者保罗·霍肯更是认为商业与环境一开始就是命运共同体,他的结论是:“拯救环境就是拯救商业本身。”中国先贤曰“小胜靠智,大胜靠德”。因此我认为环境保护的最后防线就是道德的约束。 此外鉴于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环境侵害往往是透过空间、时间、多因素复合累积的、缓慢形成后而显现的,有明显的后发性、后滞性、渐进性及暴发性,往往不会因侵害行为的终止而终止。现在看来行之有效的办法是通过建立环保基金和环境责任保险制度承担企业遗留环境问题的处置。 点击三 焦点关注: 履行企业环境责任,国内企业应该从哪些方面进行改进与完善 关键思路: 引导企业家从理念上开始转变,让企业的社会责任尤其是环境保护责任渗透到企业的发展战略之中 记者:相对于国内企业来说,许多跨国公司在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方面做的要好的多。您认为出现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汪纪戎:国内企业与大型跨国公司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差距,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个人认为主要的是一种理念上的差别。 美国的化工行业有一个《责任与关怀全球宪章》,里面制定了很多原则,对产品监管作出承诺,旨在实现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信息以及其安全处理方面的长期改善。他们执行了比国家标准更严的企业标准。这个《责任与关怀全球宪章》其实就是企业自动承担了道德责任,自愿执行更严格的标准。这些企业都是在法律责任之外主动承担了很多的社会道德责任。而在国内却很少有这样的企业去严格要求自己,这是一个理念差异的问题。 记者:一方面跨国公司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经验值得中国企业借鉴,但另一方面,也有一些跨国公司在履行环境责任方面出了问题,很多著名的跨国企业被列入地方环保局开列的污染企业名单上。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汪纪戎:这个问题比较难回答。也许有几句中国成语或谚语可说明之:“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同流合污”、“随波逐流”、“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当然,政策法规的不完善,守法成本高于违法成本的现状不改变,行政监管不到位,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必然产生有法不依、违法难究等方面问题。当然如果一定要比较的话,恐怕还是国内企业出现的问题多些、严重些。 记者:履行企业环境责任,国内企业应该从哪些方面进行改进与弥补完善? 汪纪戎:一个优秀的企业在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方面应做到其战略发展规划、方针、品牌建设都围绕企业的社会责任来展开,要把社会责任作为一个最基本的要素来考虑,并渗透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去。因此,企业要在战略层面上强化思想意识的同时,要强化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只有两手同时抓,两手都要硬,才能真正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 在这方面,跨国公司有着成熟理念。例如企业的慈善公益捐赠行为,跨国公司往往是把企业捐赠和发展战略和商业利益紧密联合在一起的,客观上为他人,主观上为自己。企业这么做是在为自己最终的持续发展在做铺垫。 再看国内的企业进行捐赠是怎样的呢?往往被冠以“回报社会造福桑梓”的说法。通过这个我们可以看出来,这种捐赠往往是跟企业自身的发展不挂钩的,是随机性和随意性较强的。甚至是企业家的喜好就能决定捐多少,什么时候捐,捐给谁。 所以我觉得我们应该引导企业家要从理念上开始转变,让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跟它的企业发展战略联系起来做,让企业的社会责任尤其是环保责任渗透到企业的发展战略之中,我想应该能做的更好一些,更持久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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