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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发行将简化为直接核准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0日 01:39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孙立云 公司债启动发行,让企业债发行也寻求变革。知情券商日前透露,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正在向投行等部门征求意见,企业债发行程序及内容都将会有更加市场化的改革,审批程序将简化为直接核准制,企业债的筹资额可能扩大到整个项目的60%,募集资金的用途也将较以往有所拓宽。 一位投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他们早就拿到了征求意见稿,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就是要简化企业债发行严规。首先,发行核准程序方面,未来符合公开发行企业债条件的企业可直接向发改委递交申请材料,发改委将在3个月内作出决定。其次,企业债募集资金的用途也将较以往有所拓宽,除可用于项目投资外,还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收购重组和调整财务结构等多方面资金需求。 此外,筹资比例扩大将是改革的又一个重点。按照现在的规定,公司发行企业债的筹资额不能超过整个项目的30%。业内人士透露,这一比例将会显著扩大,可能最多会扩大到60%。据悉,目前企业债的发行审批非常严格,企业要先将融资额度上报发改委,由后者每年分批将总体额度上报国务院,进行额度审批,之后再由发改委对每家企业的发行进行审批。通常只有大型中央企业或其他大企业才有资格发行企业债。额度审批制度限制了企业债整体规模的发展。发改委于今年3月批准了年内第一批企业债发行额度,共有95家企业获得992亿元发行额度。虽然较2006年全年的608亿元额度有所增加,但整体规模依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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