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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新邮政法降低快递业门槛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11:09 北京晨报
民营资本进入快递业门槛过高 晨报讯(记者 李隽琼)久拖未决的《邮政法》修改再度引发国内专家的担忧。在昨天的“全球背景下的中国快递业发展座谈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科研处处长李佐军呼吁尽快出台新《邮政法》。“中国快递市场要快速发展,需要制定完善的法律规范。为此,中国应当尽快出台新《邮政法》,制定多年的新《邮政法》是到该推出的时间了。”李佐军表示。 我国现行的《邮政法》还是在1986年由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1987年1月16日起施行的。作为《中国邮政体制改革研究报告》执笔人的李佐军曾指出,新《邮政法》数易其稿而终未面世,是导致我国邮政体制改革比原计划拖延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不能为了让新《邮政法》十全十美而拖着一直不出台。”他昨天说。 国务院研究室司长陈文玲则对邮政立法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她认为,判断一部法的好坏,关键要看它立法是否具有前瞻性,是否符合自由竞争、公平竞争,是否体现政企分开,是否避免了部门利益的法制化。 而昨天参加座谈的官员和专家们的另一个共识就是,要为快递业发展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李佐军说:“快递业是竞争性领域,但是中国大量的创业者和中小企业因为弱小而难以进入,建议适当降低准入门槛。” 事实上,快递业是中国最早对外开放的领域之一,多年来,外资在这个领域迅猛发展,而民营资本进入是最近几年的事情,“它们发展速度虽快,但在现有的体制、机制政策上却存在突出矛盾。”陈文玲介绍说。 为此,今年还曾出现过42家民营快递企业联合上书事件,民营快递普遍希望《邮政法》修订草案能够恢复一度出现的公平竞争条款。 陈文玲认为,中国快递业发展要坚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原则,“市场是多层次的,要允许多种竞争,错位经营。快递业需要细化,应具体到如何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快递服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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