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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发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8日 06:50 人民网-人民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7日电 (记者 杜宇) 记者7日从国家邮政局获悉,《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已经发布。 《办法》面向所有寄递服务企业,规定下列物品不得收寄:各类武器、弹药;各类易爆炸性物品;各类易燃烧性物品;各类易腐蚀性物品;各类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各类烈性毒药;各类麻醉药物;各类生化制品和传染性物品;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等;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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