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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13类物品禁止邮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7日 07:4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张艳) 昨天,国家邮政局发布《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各类武器、弹药,各类烈性毒药,以及各类麻醉药物等13类物品为禁寄物品,并要求各寄递服务企业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 办法规定,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等也属于禁寄物品。此外,各种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如尸骨、动物器官、未经硝制的兽皮等,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寄递件、设备的物品等也属于禁寄物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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