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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再次调高个税起征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6日 09:38 扬子晚报

  最近,随着国税总局宣布年入12万者自行申报个税工作的启动,关于个税起征点是否该上调、究竟什么样的人才是“富人”的话题再度成为热点。昨天,中国青年报公布了与新浪网新闻中心联合开展的一项关于个税起征点的调查。3698名参与者中,有97.0%的人认为目前的个税起征点不合适,与此同时,有同样比例的人期待能将其调高。

  对比 现有起征点仍太低

  在调查中,有人以目前的个税起征点和1981年的相对比,以论证其不合理:1981年职工平均工资约为每月60元,而起征点为800元,大约为月工资的13.3倍;到现在,起征点已调高到1600元,而据国家统计局10月29日公布的数据,今年前9个月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853元,起征点仅为月工资的86.3%。一些被调查者认为,个税作为以公平为目标的二次分配方式之一,在当前居民生活成本显著上升的情况下,应该调高起征点以更加体现公平。“个人所得税应该是保护中低收入者利益的一种手段。可是现在一些沿海城市不少外来务工者的工资也在1600元以上了——按说他们应该被‘反哺’,却成了征收对象,可见现在的起征点确实太低了。”有接受调查者表示。

  疑惑 年入12万买不起房

  记者昨天就此问题也在南京采访了不少中等收入的市民,在城南一家

证券公司上班的许先生深表赞同,他说:“我现在也算是年入12万以上的‘富人’了,可连一套婚房也买不起。”许先生说,拜2006年开始的牛市之赐,公司效益逐渐好转,自己收入大幅提高,同时也在股市上挣了一些钱,年收入肯定是突破12万了,明年初肯定要去自行申报纳税,“可就是这样,收入也赶不上消费,现在主城区的房子一套动辄上百万,我就是不吃不喝,牛市也一直持续下去,我也得攒个七八年才能买得起房子。现在我每个月收入只够在城市边缘区买一平方米房子,而每个月光交个税就得好几百块。”“挣多少算够?照现在这样的物价、
房价
涨幅,恐怕你手里握着多少现金也不敢说自己够了、可以休息一下了,生怕哪一天自己不知不觉就沦落到社会中下层去了。”有人这样评论目前中等收入者的境况。

  呼声 再次提高个税起征点

  在上月底一次研讨会上,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王一江教授提出,目前以月收入1600元作为个税起征点过低,把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归为高收入人群也不太合适。南大有关经济学家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在所有的税收品种中,

个人所得税是与个人关系最密切的税种,因而也成为最敏感的税种。我国一直执行800元的起征点23年未变,直到2006年才开始上调为1600元。但在这20多年间,人们的收入却已经增长了十几倍甚至几十倍。在上世纪80年代,800元的月收入是高薪,以现在生活、消费水平来看,1600元的月收入也并不高,很可能纳个税对低收入家庭还会形成一种负担,对月收入3000元左右的中等收入阶层来说也有影响。而且现在很多真正的“富人”在通过各种渠道偷漏税款,甚至将个人开销列入自己的企业账户,虽然国家不久前对此作了相关规定,但查处起来还是有一定难度,另外还有教师隐性收入逃税多、查处难等各种问题,这些都会造成个税缴纳上的不公平。所以从经济发展角度看,上调个税起征点、加大查处偷漏税力度都势在必行。

  另外,上调个税起征点也是“富民”的切实举措,起征点的提高将会使月收入在3000元左右的工薪阶层的税收负担大为减轻,增加这部分人群的创业创收积极性,提高相应的生活质量,打个量化的比方来说,提高起征点后每月获得的实惠可以让工薪族供养一部低档轿车的月费用。

  希望

  积极信号逐步释放

  事实上,现在在国民收入方面,一些积极信号已经开始释放。比如国家税务总局9月17日就下发通知,即日起对于饮食、娱乐等八个行业的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标准进行不同幅度的下降。其中,娱乐业下调至15%~30%,饮食业下调至8%~25%,批发和零售贸易则下调至4%~15%,其他行业也都有较大幅度的降低。

  有专家认为,这“意味着呼吁已久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打开了一个小小的口子——虽然仅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但对于提升公民个人收入水平必定会起到间接的推动作用”。

  建议

  30万年入划分贫富

  对于读者提出的关于起征点以及富人标准的这些实际问题,有关税务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将年入12万定位高收入人群确实有些过低,最好能定位在30万左右,至于个税起征点也应该相应提高,可以采取逐级加码的方式,同时根据地区人均收入、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考虑因地而异,这样不失为调动中等收入阶层“致富”积极性的好办法。

  专家认为,富裕的家庭财产多,从社会得到的实际服务也多,因此富人多交税、穷人少交税应该是今后税制发展方向。不过对于贫富的分水岭需要全面权衡。以现在家庭为例,一个家庭拥有50万的财产,也可能只不过是一个小套房子加上不多的存款,只是满足了基本生活的需要,所以自行申报纳税的标准如果定在30万元左右或者更高一些比较合适。

  另外,防止真正富人漏税也是一大问题,这在此前12万年收入自行报税时就已经遭到普遍质疑。要兼顾到真正的税负公平,我们首先应该防止一些真正富人利用各种渠道避税,比如炒房的个人可以注册一个无限责任公司,把房子算做公司财产。在公司名下“炒房”照样可以达到个人财产增值的目的,还可以不交以后可能征收的财产税。还有富人也许坐拥公司千万身家,却只给自己开几千元的工资,这部分情况也需要考虑。徐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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