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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行二套房贷细则率先出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5日 00:31 第一财经日报
开国有银行之先河 梁柯志 上周,交通银行首度披露该行实施房贷新政的细则,这是央行房贷新政发布近一个月以来,率先制定细则的国有银行。 据昨日媒体报道称,交行的房贷细则已经由总行拟定并下发,根据细则,第二套房贷款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即首付比例不低于四成,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每增加一套房,首付和利率将同时增加5个百分点。 但对于第二套房的界定标准,由各地分行自行制定实施。此外,由于公积金并非来自银行信贷资金,公积金贷款不列入第二套房的考察范畴。 交行广东省分行相关负责人昨日接受采访时表示,截止到上周五,尚未收到总行有关房贷细则的文件,但是该人士表示,相信细则很快会出台。 日前,交通银行总行零售信贷部总经理周晓也曾透露相关细则内容,包括交行对于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每增加一套则首付递增5%、利率增加5个基点,即第三套首付45%、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5倍;第四套首付50%、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2倍。 周晓当时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该行在界定“第二套房”上,首先依据央行个人征信系统的报告,对于曾经有过房贷,现已还清的,再申请贷款仍视为“首套自住房”。 据了解,在各银行的房贷细则还没有出来之前,各地银行的房贷其实一直在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和发放。 建行广东省分行信贷管理部人士表示,各省行都有贷款额度限制,而且现在资金已经比较紧张,目前贷款审批都偏向严格;虽然总行房贷细则还没有出来,但是与国家的规定肯定不会有很大的出入,细则出来以后,房贷继续会从严发放。 欢迎订阅《第一财经日报》!订阅电话: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广州) 各地邮局订阅电话:11185 邮发代号:3-21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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