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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叫停以项目债为主的企业债担保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3日 01:09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闫立良 日前,银监会发布《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从即日起要一律停止对以项目债为主的企业债进行担保,对其他用途的融资性项目原则上不再出具银行担保,已经办理担保的,要采取逐步退出措施,及时追加必要的资产保全措施。 《意见》要求,严格区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市场不同的利益主体,防止侵害存款人利益;充分认识企业债担保风险,防止偿债风险的跨业转移。由于发债企业信息披露要求得不到有效落实,担保银行对发债企业资金使用和经营情况缺乏有效监控手段,企业一旦改变债券资金用途或发生其他影响偿债能力的事件,银行难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风险。如部分企业发债所筹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和房市,增大了银行担保风险。 《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债券担保管理,健全或有负债风险问责制。各银行(公司总部)要进一步完善融资类担保业务的授权授信制度,将该类业务审批权限上收至各银行总行(公司总部)。即日起要一律停止对以项目债为主的企业债进行担保,对其他用途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信托计划、保险公司收益计划、券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其他融资性项目原则上不再出具银行担保;已经办理担保的,要采取逐步退出措施,及时追加必要的资产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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