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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禁擅自转让土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1日 09:06 长沙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30日电 (记者 王立彬) 国土资源部强调,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划拨土地转让或改变用途必须经依法批准,土地出让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高校不得擅自转让国有划拨土地,用所获收益抵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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