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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霞浦:谁为福宁花园别墅项目亮绿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 21:03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夏松报道

  日前,《中国产经新闻》记者接到福建省霞浦县群众来信投诉,反映该县政府无视国家政策法规,违规出让土地给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别墅。接投诉后,记者就群众来信反映的问题前往该县进行了采访调查。

  9月17日,《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在霞浦县松城镇野猫岭高速公路北侧、三河河道南侧施工现场看到,由霞浦县景添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福宁花园59栋三层独栋别墅已经封顶,其他的辅助设施也正在施工当中。工地民工向记者介绍,该块用地原为山林,从2006年开始动工建设,如今这个福宁花园59栋别墅已经卖完,年底就可以交付使用了。

  9月17日下午,记者在霞浦县国土局和建设局所提供的福宁花园别墅项目的用地材料中发现,霞浦县景添房地产开发公司《福宁花园别墅》项目建设所需手续竟然是在国务院、国土资源部明确要求禁止向别墅项目供地的文件下发以后顶风办理的。

  在霞浦县国土局和霞浦县建设局提供的福宁花园别墅项目的土地资料表明:2003年9月,霞浦县政府以〖霞政(2003)综354号〗文件将松城镇野猫岭高速公路北侧、三河河道南侧21090平方米,(合计31.64亩)土地块性质确定为“住宅(别墅)项目用地”后,并在2003年11月3日在《霞浦日报》发布《公开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挂牌招标。

  霞浦县国土局发布的公告称,从11月14日至12月4日挂牌出让松城镇野猫岭高速公路北侧、三河河道南侧31.64亩土地使用权。

  2003年12月,曾敏以自然人的身份以658.112万中标,2003年12月15日与霞浦县国土资源局签订面积为21090平方米(合计31.64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2004年8月12日,霞浦县国土资源局再一次将松城镇野猫岭高速公路北侧、三河河道南(野猫岭住宅小区东边三角地块)面积为1966平方米,2.95亩土地协议出让给霞浦县景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显示,该地块用地性质仍然为别墅。

  2004年2月4日,霞浦县建设局为福宁花园别墅建设项目下发了(霞选定2004第03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其建设项目依据[霞政(2003)综354号]。

  2005年2月25日,霞浦县建设局为福宁花园别墅建设项目下发了(霞选定2005第018号)《建设项目意见书》。

  2006年5月23日,霞浦县建设局为福宁花园别墅建设项目下发了(2006年188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006年5月30日,霞浦县建设局为福宁花园别墅建设项目下发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然而早在2003年9月14日,国土资源部[356]号文《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就明确要求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2004年10月1日,国务院(28号)文《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再次强调:继续禁止高档别墅类房地产、高尔夫球场等用地的审批;2006年5月30日,国土资源部再次下发《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从即日起,一律停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对别墅进行全面清理。

  那么,记者不禁要问:到底是谁为“福宁花园”别墅亮绿灯?

  本报将继续对此进行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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