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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民工也要有房住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6日 19:58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武文静报道 北京市副市长陈刚10月13日表示,市政府对外来务工人群和农民工的居住问题,也明确纳入了住房保障规划之中,今后将逐步予以解决。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户籍改革也已实质性地启动,农民工的欠薪及基本保险问题得到缓解,城市外来弱势群体的居住问题也逐步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民工相应的权利也将得到更加有效的保障。 城市建设功不可没 “刚刚大学毕业就来北京了,觉得在北京机会多,有利今后事业的发展。但我也明显地感觉到在这里生活压力很大,房价那么高,我根本都不敢奢望自己能在这个城市拥有一套房子。”在某咨询公司工作的王先生对记者说。 近年来,城市外来务工人员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的劳动群体。农民工在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中所占的比重均已超过50%,作为生产的主体,支撑着国家的城市化和工业化建设。同时,农民外出进城务工,已成为工业带动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形式。据专家预测,到2020年我国城镇化率要达到56%,这意味着今后每年要有1300万农民进入城镇,农民工的地位和作用会更加突出。 居住现状令人堪忧 据统计,北京市的流动人口总量为510万。庞大的流动人口,对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在北京生活开销太大,一个月的工资除了交房租和自己生活开销外所剩无几。在北京没有自己的房子让我觉得没有归属感,所以打算在北京再干两年,积累点工作经验,以后到中小城市去发展。和北京的房价相比中小城市房价的负担小了很多,生活也会舒适些。”来北京打拼了两年的李先生感慨地说。 城市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与他们的工作、收入状况有很大的关系。那些有固定雇主的农民工一般单位组织集体住宿,而没有固定工作的零散流动人员大多租赁城市居民手中相对便宜的住房。有相当一部分农民工的工作与生活同居一室,人多杂物更多,住房愈加显得拥挤,生活基础设施也比较差。 居住权利尚需保障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重要阶段,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中小城镇人口向大城市集聚乃必然趋势。从缓和城乡差别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上考量,社会保障不应存在“内外有别”现象。外来常住群体,无论是农民工,还是小白领,理应和户籍人口同工同酬,也该享受相近的社会保障。 “把农民工住房问题纳入保障体系当然是好事啊!大家都是中国人,本来都应该享有同样的社会保障,当然包括住房保障了。最起码可以提升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地位,让他们不觉得自己被排斥,同时可以解决很多社会问题,如治安、流动人口管理等。但我觉得要想落实还需法律上的保障,不立法那就相当于白谈,立法保障是很关键的。”在银行工作的刘先生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 实施细则仍需考量 “要想完善外来务工人员和农民工的住房保障体系,我认为首先要从‘实名制’来加强政府调控监管,如果不落实到实名可能会有一些城市居民钻政策的空子。在房源的选择上,我认为相对可能性应该是在北京近郊,因为近郊房价相对来讲要低一些,但政府一定要控制好房价,切实做到外地来京人员和农民工的住房保障,杜绝恶意炒房和哄抬物价。”北京市房地产业协会培训中心温主任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积极探索解决常住市区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可以通过纳入公积金制度,建立‘农民工’公寓等办法,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家住白云观小区的叶小姐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 针对外来务工群体,分别探寻不同的路径,为其提供适当的住房保障。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外来务工人员都想在大城市买房子。 建立宿舍型的集体化住宅,租期不能超过一年。对于收入属于城镇居民中低档次的,可享受政府提供的“政策性周转住房”,缓解部分大学毕业生找工作期间,或工作不久后的临时性租房困难。 扩大保障性住房的受惠范围,对于连续3年(或5年)获得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如果其收入水平符合要求,还应享受购买当地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权利。目前,只有北京的居住证制度中允许外来人员购买经济适用房,多数城市尚未考虑。 随着保障性住房建设投入的加大,政府需加大监管力度,使真正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也能够买得到房、买得起房,确保这项利民政策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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