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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各银行界定第二套房有点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4日 14:04 江南时报

   在房贷新政出台以后,关于“第二套房”的界定问题就一直备受关注,由于央行及银监等管理层一直没有统一的细则公布,在这近一个月的“真空”期间,记者了解到,南京各家银行的执行办法也是“百花齐放”,甚至同一家银行的不同支行因为业务规模的不同,在对第二套房的放贷政策上也是有紧有松。

  四大行仍在等通知

  在南京房贷市场占有70%以上规模的工农中建交这五大行,除交行已明确表示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以外,南京地区的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表示,至今仍未接到总行的文字性通知。交行副行长叶迪奇1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对于第二套房的认定,交行将以“个人”为单位,也就是说夫妻二人如果其中一人通过银行贷款买房,另外一方通过贷款买房时仍可视作第一套住房。而对于曾经通过银行贷款买房的借款人,如果其还清了此前的房贷,再次通过银行贷款买房时仍然可以视作第一套住房。交行将根据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上已有的住房贷款记录,判断客户贷款购买住房的套数。

  股份银行有紧有松

  相对上述五大银行,中小股份制银行对于如何界定第二套房则显得“积极”得多,南京银行、深发、招行、兴业、光大、华夏等在房贷新政出台不久后就已纷纷公布界定标准。而在这些已经公布细则的银行中也是有紧有松,其中光大银行的最为严格,凡是已经贷款买过房,不管贷款余额是否结清,再购房都被认作是第二套房,其他的股份银行均是以“夫妻双方”为单位,只要贷款余额已经还清,再购房仍然可以视作第一套住房。当然,这几家银行均表示,这也只是暂行办法,如果监管部门没有进一步的细则出台,那么就沿着这个“试行办法”一直贯彻下去,如果管理层明确了界定办法,那么银行肯定也会根据“指示”随之作出相应调整。

  而浦发、中信、民生三家银行均表示,至今仍未接到总行的“精神”。浦发银行有关人士表示,在管理层未进一步明确态度之前,银行不愿擅自出头,太紧会影响到银行的房贷规模和利润,太松又怕引来监管部门的惩罚。

  为抢业务阳奉阴违

  由于监管层一直没有出台统一的界定细则,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这“真空”期间各家银行的政策有紧有松,甚至同一家银行不同支行之间的执行标准还不一样。记者以购买第二套房的客户身份致电询问同一家银行的不同支行,得到的答复却不一样,一地段较好的支行告诉记者,“我们这里比较严格,只要你贷过款买房,我们都视作第二套。”而另一地段较差的支行却告诉记者,“你到我们这儿来贷款吧,我们会想办法让你符合第一套房要求的。”相关人士表示,这取决于不同支行的房贷规模和利润,“生意”好的自然严格些,而房贷规模做不上去的支行为了吸引客户,政策肯定会相对松一些。

  昨日,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表示,如果央行明确不再出台细则的话,他们将考虑在协商基础上,出台地方性统一方案,而记者昨日从江苏省银行业协会了解到,南京地区暂无此计划,各家银行仍将按照各自总行的政策来执行。

  本报记者 徐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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