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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监管中推进试点 在试点中完善监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4日 01:30 金融时报
记者 牛娟娟 日前,银监会召开了扩大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下一阶段将扩大试点范围——从目前的6个省(区)扩大到31个省市区,试点工作的推进过程将始终坚持“严格监管”的原则。 一直以来,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是困扰我国农村发展的“瓶颈”。 2006年12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首批选择在四川、内蒙古、甘肃等6省(区)进行试点,一个包括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以及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多种类型金融机构在内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框架逐步形成。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试点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金融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小企业、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 在首批试点工作中,各试点省(区)银监局按照银监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特点的监管方法,遵循“低门槛、严监管”的原则,在资本构成、信贷风险、资本充足率、法人治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实施了监管,这种监管是“持续的、动态的、盯住式的审慎监管”。事实证明,这种监管模式是行之有效的。在这种严格的监管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从初始运营就做到了安全稳健运行。 在下一阶段的试点扩大工作中强调严格监管,首先是为了严防风险。今年以来,经济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和改进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蒋定之认为,必须加强日常监管和非现场监管,通过加强监管来严防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建立并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使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使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向着安全、稳健、可持续方向发展。 其次,加强监管有助于试点扩大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展开。在试点推进过程中,几乎每项具体工作都与“监管”相关:从结合实际、落实政策,到明确职责、加强引导,再到严格标准、规范流程,都无一不是从细节出发,着眼于程序和规范,落脚于监管——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监管有效性。 再次,加强监管还有助于保障试点工作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业内人士指出,监管工作还体现在对“方向”的把握和引导上,由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主要目标是服务“三农”,不能偏离这一主题而片面追求资本回报和资本扩张,加强监管将有助于保障试点工作沿着这一正确方向推进。 为了加强监管,下一阶段要坚持“分类监管”和“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的原则,针对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继续调整充实一线监管人员,严格操作、严把审核关;此外还必须明确各方职责和监管范畴,使各方能够分工协作、相互配合,一旦发现问题便于准确追究责任。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这次扩大试点范围从省(区)的数量来看有了大幅增加,但由于每个试点省(区)仅能选择一至两处村镇进行试点,实际上试点范围还是很小的,仍处于“初步阶段”,而这种“审慎推进”主要是考虑到监管的问题。这位负责人表示,推进试点的全过程都要始终坚持“严格监管、防范风险”,试点的推进程度应考虑监管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 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试点工作在我国尚属首次,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惟有“实践才能获得真知”。业内人士指出,扩大试点工作有利于监管层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监管,提高监管有效性,在监管中推进试点的同时,也在试点中完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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