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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56%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 02:58 第一财经日报

  全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56%

  按统计划分标准,在城镇居住半年以上即算城镇人口

  国家统计局局长谢伏瞻在22日召开的第四届国际农业统计大会致辞时表示,中国是一个有13亿人口,农村人口仍占56%的大国,农业和农村发生的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对统计工作既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又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国家统计局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2006年底我国大陆城镇人口为5.77亿,农村人口为7.37亿。

  据统计局介绍,与户籍管理部门将人口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不同,统计上的划分标准主要根据居住地,统计的是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住在城镇的是城镇人口,住在乡村的就是农村人口。

  谢伏瞻说,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业统计工作,把加强农业统计作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基础。1997年和2007年,中国成功开展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全面掌握了农业、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下一阶段将加快改革农业统计制度和调查方法,大力推广抽样调查,不断提高农业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为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科学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为期3天的第四届国际农业统计大会由联合国粮农组织、联合国统计司、国际统计学会、世界银行、欧盟统计局等国际机构发起和组织,中国国家统计局和联合国粮农组织主办。本届大会的主题是“农业统计框架同测算经济发展的其他方法的整合”,来自国际组织和63个国家的300多名统计领域的官员、专家和学者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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