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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全面摸查地市社保基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2日 08:21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一场在国务院统一安排下,动用了国家审计署大部分工作人员的审计正在全国铺开,这一次,审计对象前所未有地覆盖到地市级的社保基金。 全面审计:规模前所未有 “虽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去年也配合国家审计署对全国各省社保基金进行了全面审计,但从所动用的人力及其规模来看,都不及今年。”一位知情人士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该次审计是按照国务院的统一安排进行的,在十七大召开前已经正式启动,主要审计对象是地市级社保基金,以及社保基金的管理及运作方面的合规性。 审计重点:地市级社保基金 按照我国社保基金的体制和框架,社保基金实际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各地方政府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二是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掌管的社会保障战略储备金。其中,容易在运营和管理过程中产生风险和问题的,主要是地方政府掌管的社保基金,因此,本次审计的重点将以此为主。 全国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的相关人士证实了此消息。他透露,与此前主要针对省级社保基金的审计不同,本次国家审计署在国务院的安排下,将完全针对地市级的社保基金,而此前,经历过全面审计的仅是省级财政掌管的社保基金。 审计动因:治理制度弊病 据了解,本次对地市级社保基金的审计工作,不仅包括是否合规使用,同时也包括针对社保基金管理运行制度等方面的内容。而此前,上海社保案已经暴露出了在地方社保基金管理框架中, “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的制度弊病。 “虽然社保系统有自己独立的审计部门,但是钱都在财政部门,而且在地方,一半以上的省市社保的钱都在税务部门,社保部门很难进行管理。”全国社保中心相关人士一语中的,这恰恰是本次全面审计地市级社保基金动因之一。 他向记者介绍:“如果养老金发不够或发不到位的时候,社保部门就可以把责任推到财政,说财政支出的钱本来就不够,而财政可以再把责任推到征缴部门,说征收的钱本来就不够,征收的人肯定也有自己的说法,这样责任推来推去,问题最终还是没有解决。” 针对这一体制,他认为,财政部门之于社会保险,应该是一个监督部门和担保部门,而不应该同时作为管理部门,既管理且监督,就会出现责任不清的局面。更何况,承担全社会劳动保障责任的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在资金由财政管理的情况下,很难跨部门了解资金现状,及早做出“收支平衡”的统筹计划。 《社会保险法》:或于年底交付审议 对于解决上述一系列社保运行、监管问题而言,早已提出、但却始终未能推进的《社会保险法》无疑将起到重要作用。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多方面的努力下,《社会保险法》的立法进程已经全面提速,不出意外,今年年底,这部法律将正式交付全国人大进行审议。 “首先要改变现行的管理体制。地方的社会保障部门不能既是资金的收缴、发放者,又是投资者。一定要将管理和经营分开。而且,在诸多的保险基金当中,要分清楚哪些适合投资,哪些不适合投资。 ”资深社保专家李少光建议。 对于此次社保基金的全面审计,中央党校社会学教授谢志强强调,这是一种转变,即“从机关干部在房间里的审计与老百姓密切关注问题的审计结合起来”的转变。对于社保基金而言,一切才刚刚开始。据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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