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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鼓励药品直销医院药店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2日 01:06 信息时报
时报讯 “20多次药品降价,未能根本解决看病贵的问题。”近日,接近发改委价格司的一位官员透露,在药品市场的下一轮“价格博弈”中,市场化控制价格的手段将成为主角,国家发改委正拟定新政策,包括鼓励“药品直销”制度,即药品直接从企业配送到医院或药店。 记者了解到,发改委初步拟定,将“价格递减”的幅度 定在10%,即对已研制成功并上市销售的药品,每仿制一次,在审批定价时,便在原来的基础上下调10%,在这样的方式下,仿制的次数越多,该种药品的价格就变得越低。如此一来,过低的价格将使仿制的制药企业无法收回成本,从而使其自动退出。 控制药品生产之后的出厂价和销售价之间的“价格差”,是国家发改委此次修正思路中的又一记“重拳”。 记者了解到,在此次国家发改委初步敲定的“新思路”中明确提出,制定合理的可允许的“差价率”,应在药品的实际出厂价格或进口到岸价格的基础上计算,从而控制“低价高销”的现象,避免医药在流通环节的过多加价,造成终端的高价格。 国家发改委的对策将是鼓励“药品直销”制度,即药品直接从企业配送到医院或药店。与此同时,医院作为最大药品“销售终端”,对药品定价过程中的“差价政策”,也将在新思路中面临全面调整。据了解,调整主要集中在先前允许的最高15%的差价率领域。 据悉,新思路提出,在不突破原定的15%加价率前提下,医院将实行药品分类加价制度,对不同价格档次的药品实行有差别的加价,“让高价药加价低,低价药适当高加价”。 而按照以往规定,药品进入医院后,医院可以有最高加价15%的权限。此政策的一个不良后果就是导致医院将所有药品的加价率都用足“上限”,于是,这使得高价药价格更高,医院在趋利心理下更加侧重推销高价药,令百姓感觉看病贵。 据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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