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招聘岗位须明码标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0日 16:27 城市快报

  按照明年实施的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劳动报酬。为了确保用人单位提供职位的真实性,维护应聘者的合法权益,本市劳动、人事部门的人才市场明年除继续对入场用人单位职位进行审核外,还将要求用人单位在招聘公告上明确具体薪资待遇。

  目前,本市和全国其他一些大城市的招聘会上,已经部分实行了企业对招聘岗位“明码标价”的做法。对于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明码标价”,在明年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将会进一步得到体现。

  近日,记者采访发现,用人单位在招聘会现场“明码标价”的情况并不普遍,仅有不到5成的企业将岗位特点、用工特点和月薪、年薪一一列出。“不愿意把薪水明确标出来,主要是考虑到同类型企业用人方面的竞争。”某通讯公司的一负责人表示。今年,本市率先“明码标价”的企业主要集中在比较正规的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

  对于招聘岗位“明码标价”,天津工业大学应届毕业生小马说:“许多大学生在应聘时往往不敢问薪水,生怕给用人单位留下不好的印象,如果用人单位明明白白地标出,就免去了我们很多尴尬。”一些求职者表示,将薪水张榜公布,让应聘者“心里有数”。如果觉得低于自己的心理价位,就不用再去挤了,省时间。(侯砚)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管理利器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