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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外资银行出台房贷细则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0日 14:26 新闻晨报
“第二套房”界定标准较松 晨报记者 刘志飞 李强 报道自“9·27”房贷新政出台以来,第一批外资银行的房贷细则首度露面。昨天,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透露,该行的房贷细则已经制定完毕。同时,大部分外资银行也已有了初稿,对于备受关注的“第二套房”认定标准,各外资银行倾向于维持较宽松的政策:即以个人为单位认定,贷款结清后,再贷款购房仍会视为“首套住房”。 外资银行房贷细则偏松 花旗(中国)房贷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的客户,按央行、银监会的规定,执行首付款比例至少4成,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对于如何界定“第二套房”的问题,花旗中国的房贷细则明确:以个人为单位认定,同时贷款结清后,再贷款购房仍会视为“首套住房”。 花旗(中国)有关人士表示,在监管部门没有出台统一标准之前,该行将按照上述原则发放贷款,可以说,这是一套房贷的暂行细则。 而东亚(中国)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行的房贷细则初稿已经出来,目前正在征求各支行的意见,预计下个星期就能确定。据透露,根据目前的初稿,“第二套房”认定标准与花旗银行类似。汇丰(中国)和渣打(中国)表示,目前还在制订相关的房贷细则,本周出台的可能性不大。 中外资银行观点基本一致 多家外资行均提到本周一监管部门的通气会,认为监管部门收集了外资银行意见之后,可能会出台统一的房贷操作细则。外资银行表示,他们将按照监管层的要求,严格落实房贷新政的各项举措。 从目前情况来看,在监管层的统一标准公布之前,对“第二套房”的界定标准,已出台细则的中外资银行所持的观点基本一致,存在争议的地方主要是“以个人为单位,还是以家庭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 值得注意的是,让外资银行的房贷信息尽快与央行征信系统联网,是央行面临的一个监管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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