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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10月19日电 (记者 李丽辉) 财政部近日出台了《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明确中央财政将安排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支持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做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该办法将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