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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套房界定存在四种版本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8日 12:05 CCTV《第一时间》
目前除了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光大银行外,其它银行还没有公布“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方法。 不过各家银行对“第二套房”理解,存在四种不同的情况:以个人为单位,还清以前贷款的,享受“第一套房”待遇;以个人为单位,有房贷经历的,不管贷款是否还清,以后购房都不享受“第一套房”待遇;以家庭为单位,还清以前贷款的,享受“第一套房”待遇;以家庭为单位,有房贷经历的,以后购房都不享受“第一套房”待遇。另外对于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再用商业贷款买房,是否算作第二套住房,各家银行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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