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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全面开征尚待时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7日 05:2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周荣祥

  本报讯 日前财政部启动了物业税的第二轮模拟试点,自此物业税空转试点由六个城市扩大到了十个。有关专家称,这表明物业税有望从明年起由“空转”转为“实转”,并可能从少数几个中小城市开始试点,但全面开征仍需时间,两年内估计难以成行。

  而对于渐行渐近的物业税最终将带来怎样的政策效果,专家们认为,物业税本身并不针对房价,它的出台更多是为了完善我国的财税体系;此外,物业税出台可能导致短期内出现观望情绪,但考虑到中国房地产市场的根本矛盾在于供求关系,因此其政策威力可能会低于预期。

  在日前召开的国家税务总局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一项税法的出台,走完全部程序,最短也需要两年。

  事实上,物业税的出台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其中一个难点就在于如何对房屋进行估值。中国税法学会副会长安体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物业税需要按照房屋的现值进行计算,但目前我国缺乏一套科学的方法对房屋进行估价。而即使在国外,房屋价值评估的合理与公平性也会经常引起居民的争议。

  申银万国房地产行业分析师江征雁表示,物业税是一项全新的税种,而房地产又牵涉太多的利益,国家必然会考虑新税种出台后对社会方方面面造成的影响。因此,先从中小城市进行试点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对此,上述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坦言,物业税属于财产税,而目前国家只对土地征税,却没有对个人财产征税的先例,因此能否对个人征收财产税是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此外,由于目前物业费作用与物业税性质类似,因此两者之间的矛盾也将成为难点。

  专家们称,物业税并非为了打压房价而设计,税制的设计更多的是为了完善国家财税体系。考虑到开征物业税将增加住房持有人的成本,因此政策可能对房价有一定的阻止作用,但由于当前市场处于供不应求状态,因此政策效果可能低于预期。

  安体富表示,在理论上,如果开征物业税,最直接的结果便是降低开发成本,导致房价下降,但影响房价的主因还是在于供求关系。事实上,物业税属于财产税的一种,它的主要功能在于调节贫富差距。

  中信证券房地产行业首席分析师王德勇说,物业税是以抑制需求为主线的调控政策。但房价的上升是在房地产行业垄断竞争的背景下,由高涨的开发成本,长期的供应短缺和强劲的房地产需求共同引起的。而其中房地产需求主要是自住性需求,因此受物业税的影响比较有限。

  江征雁也表示,中国住宅市场的供需矛盾长期存在,物业税的开征只能改变房价上涨的速度,而无法改变房价绝对值的变化。物业税出台可能导致短期内市场观望情绪产生,成交量萎缩,但无法扭转住房价格上涨的基本趋势和格局。

  “此外,物业税征收成本大,并可能对当地房地产市场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地方政府的执行意愿未必积极;与此同时,物业税征收需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因此政策实际

执行力度和效果很可能小于预期。”江征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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