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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一商人空手套白狼 虚报注册资本被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5日 10:19 新华网
新华网浙江频道10月15日电(记者 黄深钢)浙江温州市商人徐某想成立一家旅游投资公司,但自己又没有足够资金,便想出了向他人借款用于验资、办完登记手续再将钱抽走的"空手套白狼"手段。日前,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批捕了温州市海鑫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某。 检察机关审理查明,2003年5月,徐某因运作温州旅游集散中心需要,拟注册成立一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旅游投资公司,但其没有自有资金,故找到温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蒋某(另案处理),要其帮忙替她注册成立公司。 随后,蒋某向自己所在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出1000万元用于替徐某验资,并于2003年5月9日帮徐某办好"温州市海鑫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工商登记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徐某占出资比例95%,另有赵某占比例5%。但赵某只是名义上的挂名股东,海鑫公司实际上由徐某一人发起成立并经营。 海鑫公司登记成立后,蒋某于2003年5月至6间,分批全部取回了1000万元,而后将这个公司的登记手续交给徐某。这样,徐某在没有任何实际出资的情况下,就获得了一个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的公司。此后,徐某在经营公司过程中因资金缺乏遇到一系列问题,再加上公司资不抵债,造成债权人大量经济损失。9月30日,检察机关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对徐某实施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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