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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确保低收入家庭住房用地供应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4日 22:57 CCTV《经济信息联播》
为保证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用地供应,国土资源部最近出台了相关政策,要求各地优先安排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供应,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了具体措施。 徐绍史介绍,为防止各地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名义批到土地后,将土地挪用建设商品房,国土资源部将加强批后的监管工作。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廉租房(用地)也应该达到一定比例,各级政府就要严格地按照这个比例来供地,作为国土资源部门,如果你上一年没有按照这个规定供地,下一年就要减扣你相应的指标。” 同时,国土资源部还将在形成有效住房供应上下功夫。为确保供应出去的土地能够及时开发建设,国土资源部要求每宗地的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对超出合同约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要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对成片开发建设的土地,要统一规划,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按“净地”分块供应,以增加土地供应的宗数,防止大面积“圈占”土地现象的发生。同时,收回的闲置土地,要优先安排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就是住宅用地要统一规划,分割出让,划小每宗住宅用地的面积,让更多房地产公司来开发,加快他的开发周期,提供有效的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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