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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清透露北京房贷新政 二套房贷款首付提至50%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4日 16:17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 熊焱) 建设银行董事长郭树清昨天接受采访时表示,建行已明确贷款人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以"户"为单位,并已将北京地区的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提高至50%。建行北京分行有关人士上午对此说法未予质评。

  以"户"为单位,就是说夫妻双方无论谁拥有住房,另一方购买住房时都将视为第二套住房。郭树清表示,建行已根据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建行自身情况以及各地方情况采取了不同措施。由于国内不同地区具体情况不同,因此各地建行在制定第二套住房贷款细则时,会结合当地情况作适当调整,实施标准不能"一刀切"。

  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地区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出台的细则中,二套房首付比例均为40%,如果此次建行将北京地区第二套房首付提至50%,应该是最高的。

  央行、银监会9月27日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对商业性房地产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明确了要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新政发布后,银行在实际操作中确实遇到很多问题,并不是银行可以界定的。此外,由于已经出台"细则"的部分银行解读过于宽松,尤其是在针对个人和家庭的认定上分歧较大。监管部门认为有必要进行矫正,否则将影响政策的调控效果。因此有消息人士透露,由于已经出台"细则"的部分银行解读比较宽松,监管部门可能会再出台一道"细则",标准可能趋严。

  记者获悉,央行、银监会上周五召集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部门负责人,就"第二套房贷"问题召开联席会议。据有关人士透露,会议对"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已达成共识,"监管部门定下三个原则底线,具体操作细则由商业银行自己把握"。"三大原则"为:一是公积金贷款不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住房的参考项。二是已结清借款的购房者再购房时仍可算作"第一套住房贷款者"。三是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需算作第二套住房。业内人士称,这三条规定既明确了基本原则,同时总体而言较为宽松,并不是简单的一刀切,也符合实际情况,较具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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