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上海首现第二套房贷款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3日 11:26 新闻晨报

  在央行、银监会9·27房贷新政公布后,因沪上银行迟迟不推房贷细则,连日来关于如何确定“第二套房”的标准众说纷纭。

  截至昨天(12日),沪上只有华夏银行一家明确推出了房贷操作细则。该行对“第二套房”的界定以个人为单位,借款人如果结清贷款后再贷款购房,同样可享受“首套自住房”待遇。

  而传闻推出细则的建设银行、兴业银行等昨天纷纷澄清,表示仍在等待总行的房贷细则。

  华夏银行:

  贷款结清视为“首套自住房”

  据华夏银行个人金融部负责人介绍,该行总行的操作细则刚刚下发到上海。

  细则规定:今后该行个人房贷的发放,将以央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结果为标准,借款人在房贷申请日仍有未结清贷款,则一律视为第二套及以上贷款。同时,如果有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再贷款购房,也将被视为“第二套房”。

  不过,如果借款人结清贷款,再贷款购房,仍可享受“首套自住房”待遇。

  此外,华夏银行对“第二套房”的界定采取以个人为单位的方式,而不包括其家庭成员,也就意味着夫妻两人可以分别贷款购房,且各自享有“首套自住房”待遇。

  华夏银行的房贷细则还规定:从第三套贷款购房(有两套房正处于还贷中)起,每增加一套贷款购房,其贷款首付比例将在上一套首付基础上至少增加5%,同时利率也会相应上调,其最低利率为上一套房贷利率基础上浮至少2%。也就是说,如果第二套房的贷款利率是基准利率的1.1倍,那么第三套房利率至少是基准利率×1.1×1.02。

  沪上其他银行:

  仍在等待总行的细则

  记者昨天(12日)获悉,光大银行总行已经制订了房贷细则。与华夏银行不同的是,房贷即便已经结清,再贷款购房仍被视为“第二套房”。此外,光大银行不再为“第二套房”提供固定利率贷款服务。

  昨天(12日)市场还传出建行将第二套房贷首付提至五成、兴业银行房贷细则出炉等消息。不过,上述传闻遭到建行、兴业银行的否认。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房贷部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尚未接到总行的细则,该行的细则最快下周一公布。

  建行上海分行相关部门表示,该行的细则尚未出台,关于第二套房贷首付一律提至五成的说法并不准确。不过,按央行要求,依据各区域楼市情况,该行开始对不同楼盘和客户进行差别化对待。目前,建行的房贷权限多下放经办行。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了建行浦东分行,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如何界定“第二套房”的细则还未出台,因此暂时无法受理这类房贷。

  沪上其他银行均表示,目前为止,他们仍在等待总行的细则。对于存在争议的(如“第二套房”难以界定)贷款申请,沪上工行、深发展等银行均表示已暂停受理,待细则明确后再落实。

  对于商用房贷款等业务,沪上多数银行均表示已开始按照房贷新政的要求操作,首付比已调至5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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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贷新政调控效果初显

  部分银行出现第二套房贷“零申请”

  记者昨天(12日)从沪上多家银行获悉,房贷新政发布至今,沪上申请第二套房贷的市民数量锐减,部分银行甚至遭遇“零申请”。

  目前,虽然部分特殊购房情况还有待进一步界定,但可以确定的是:借款人已有一套以上住房正在还贷且尚未结清,如果再贷款购房,则肯定属于“第二套房”。

  据沪上多家银行反映,截至目前,属于“第二套房”的贷款申请相对新政颁布前,已大幅下降。深发展等部分沪上银行甚至表示,迄今都没有一例“第二套房”的贷款申请。

  据一位沪上银行知情人士透露,该行最近接到上海银监局的文件,文件称将有进一步解释文件下发,对“第二套房”如何界定加以说明。 (记者 李强 刘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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