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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要求取消高耗能企业电价优惠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2日 22:27 CCTV《经济信息联播》

  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盲目发展,今天,国家发改委联合财政部、电监会下发了通知,明确要求各地限期取消部分高耗能产业的电价优惠政策。

  《通知》规定,(字版上)铁合金行业的电价优惠 自2007年10月20日起全部取消;电解铝行业的电价优惠 原则上2007年内取消 个别优惠较多的企业2007年内 先取消电价优惠5分钱 其余优惠2008年内取消氯碱行业的电价优惠 原则上2008年内取消(字版下) 今后,各地以大用户直供电和协议用电名义自行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优惠的,要立即停止。国家发改委和电监会将在四季度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改委价格司处长李才华说:“我们这次把电网企业执行差别电价以后增加的电费收入,由原来上缴中央财政,改为留给地方政府。用于支持当地的经济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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