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退耕还林补助标准并未降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1日 07:32 中国青年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李雪 王立彬) 根据新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具体政策,在原先的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中央财政将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现金补助,标准并未降低。 补助标准为:长江流域及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105元;黄河流域及北方地区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现金70元。原每亩退耕地每年20元生活补助费,继续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补助期为: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还草补助2年。 李育材说,尽管只拿出一半的粮食补助资金对退耕农户直接补助,但另一半资金将作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也是用于退耕农户的,所以说补助标准没有降低。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