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工行第二套房贷固定利率提高30%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 14:49 南方都市报

  广东各大银行房贷细则陆续出炉,招行以个人为单位界定第二套房  

  9月27日央行联手银监会突然重拳出击,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提高首付比例至四成,同时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人行公布的同档期基准利率的1.1倍。国庆长假过后,广东各大银行的“房贷细则”陆续出炉。

  不过,各大银行在执行央行新政时,对第二套住房的理解和政策又略有不同。

  利率

  工行提高固定利率房贷

  海珠区的陈先生在长假前谈定了一套

二手房交易,目前已签订三方买卖合同,就是还没有把银行按揭办下来。房贷政策一变,陈先生开始犹豫,不知是否继续将房子买下去:“如果房贷首付和利率负担太重,我会再考虑这次买房是否合适。”

  对此,省中行信贷中心一王姓工作人员表示,对已经批复了的房贷旧客户,将按照原来的房贷政策执行;对目前房贷申请尚未得到正式批复的新客户,将按照央行的新政策,对第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四成,利率上浮10%。深发展个贷中心负责人也表示,该行已按照央行新政策,对个人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已提高到四成,房贷利率相应上浮10%。

  省工行营业部相关人士表示,该行已收到总行相关通知,会严格执行首付四成、上调10%利率的新规定,但具体实施细则仍在制订中,暂不便对外透露。据了解,工行总行下达的相关文件要求,经总行授权开办固定利率贷款的分行,对借款人选择固定利率贷款购置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总行最新发布的同期同档次固定利率的1.3倍。

  目前,浮动利率最高贷款年限可达30年,但固定利率房贷最高期限只是10年期。假设房贷固定利率十年期原来是8.46%,提高到1.3倍后就是10.998%。

  省农行目前有关第二套房贷的新政策,已按照央行的通知上报银监会,估计本周内有答复。目前仍然按照原来的贷款政策执行,即第一套房首付二成,第二套房首付三成等。

  而早在9月底,建行则已率先宣布对第二套房实行首付四成的新政策。

  界定

  中行:以家庭为基础

  但是,夫妻双重购房,以及用父母、子女及亲戚名义买的房子该如何界定?昨日,中国银行广东分行相关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中国银行是按照一对夫妇为单位计算住房的,即丈夫贷款买了一套房后,妻子再申请贷款买房时,就算第二套住房。

  而招行广州分行则表示,该行“第二套房贷新政”已公布细则并从10月1日起执行。“第二套房”明确为“以个人为单位”。根据细则,银行将以个人为单位考查购房者的房产情况,只要在央行征信系统中可以查询到有尚未还清的房贷记录,就视作第二套房。此外,即便购房者已经还清贷款,购房者再贷款购房,招行也算是第二套房贷。即按照首付四成,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计算。招行表示,假如在一个家庭中,已经以丈夫的名义贷款买房,那么妻子或其子女再次申请贷款购房,如果在央行征信系统里没有她们的名字,是可以不受以上限制的。

  疑问

  卖了再买是否算第二套

  按照央行新政策,凡动用银行按揭买过住房的人,再买房,都属于第二套房范畴,属于将按新政策执行的人群,包括第一套房已经还清按揭和未还清按揭贷款的人。但如果第一套房按揭还完,又卖掉的人再买房,是否属第二套房呢?对此,各家银行对此理解并不一致,有待上级总行论定。

  省农行相关人士表示,如果客户已经还完第一套住房的银行按揭贷款,在目前没有接到新的政策执行之前,依然按原来的房贷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即首付三成,相应利率维持不变。但省中行对已还清第一套住房银行按揭的规定又不一样,要求按央行新政策,执行首付四成、利率同期上浮10%的规定。深发行对已还清第一套银行按揭贷款者,也同样执行新政。

  “如果我已还清第一套住房按揭款,且又卖掉了该物业再来申请贷款买房,这时还算是第二套房吗?”对许多房贷客户的此类疑问,省中行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没有接到上级总行对第二套房的明确界定,客户如将首套无按揭余额的住房卖掉后再购置住房,新的贷款申请将延缓批复,直到总行新政下达。深发行也表示这种情况,目前尚没有统一规定,各家银行的理解可能并不一致。

  采写:本报记者 杨晓红 实习生 陈子文  

  -名词解释  

  固定利率房贷  

  所谓个人住房固定利率贷款,就是购房者与银行在贷款合同签订时就设定好固定的利率,在合同规定的时段内,不管央行的基准利率或是市场利率如何调整,购房者都以约定利率偿还银行贷款。固定利率贷款有期限选择,一般有3年期、5年期和10年期三个期限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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