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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师傅坚称专卖合同是合法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1日 10:59 台海网

  台海网10月1日讯 康师傅控股重庆顶津公司近日遭贵阳市工商局指涉嫌“商业贿赂案”,康师傅控股公司副总钱为家表示,康师傅并没有涉及不法或贿赂行为,所有帐目都是明帐,而是贵阳工商局把市场专卖行为扩大解释成“商业贿赂”。目前,康师傅正积极与贵阳工商局沟通解决。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贵阳市工商局近日发布通报指出,今年上半年该局查获调查、处理三十多起各类商业贿赂案,包括知名的康师傅,分别是重庆顶津食品有限公司销售“康师傅”速食面商业贿赂案,涉案金额121万元人民币;“康师傅”饮料商业贿赂案,涉案金额为68万元。

  负责贵州、重庆等西南地区的康师傅控股重庆顶津公司公关专员谭莉凡表示,重庆顶津已收到贵阳市工商局的罚款单了,事件主因康师傅与贵阳机场和铁路部门签定专卖合同,这是市场经济的正常行为,但贵阳市工商局却把它视为是“商业贿赂”,令人实在不解。

  对贵阳市工商局的指控,钱为家表示,由于双方对法律条文的认知不同,康师傅公司并没有涉及任何私相授受等的贿赂行为,对贵阳市工商局的惩处有不同看法和意见,将会循相关渠道进行解决。

  谭莉凡表示,专卖合同是市场行为,是康师傅与通路之间的合法交易,所有财务支出,包括折扣等都是明码入帐,根本没有私下授受的“贿赂”。对于贵阳市工商局的指控,康师傅无法接受,将会透过合法程序和管道,与贵阳工商局沟通协调解决。目前公司的法务部门正研究相关作法,如果无法解决,也将会申诉到底。

  谭莉凡表示,康师傅是合法经营的公司,绝不会涉及“商业贿赂”,希望贵州执法部门要保护市场经济及提供企业良好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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