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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经适房能否先租后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5日 12:16 南方日报

  国土房管局接访,百余人排长队追问保障房  

  经适房能否先租后买?  

  本报讯 (记者/张睿) 昨日是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信访接待日,市房改住建办吴建新副主任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信访咨询中心接待群众来访。由于刚公示的《广州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来访的200多人中,大约100多人是咨询关于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问题,由于人数太多,市国土房管局只能临时将二楼饭厅改作咨询室进行接待。

  据不完全统计,从9月21日两个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公示以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已经收到了258封邮件,日均接到电话30多个,其中85%都是了解自己的情况是否符合住房保障的资格的。

  3000元/平方米还是买不起

  “我们既不符合廉租房的资格、又买不起

经济适用房的人怎么办呢?”昨日,几位排队咨询的市民纷纷将记者围住反映了他们的担忧。

  按照两个办法的征求意见稿,目前初步确定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收入标准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680元,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收入标准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相当于去年广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51元的92%)。一位住在荔湾区的大姐告诉记者,她目前住的私房马上就要被政府收回并返还原业主了,但她每月收入只有1000多元,即便经济适用房只卖3000元/平方米,她还是买不起。

  不少围观的市民七嘴八舌地议论着,建议政府能够允许经济适用房“租售并举”,先让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申请人租住,等到有能力购买时再买。

  还有市民建议,希望能够将现有居住条件中的配套情况也作为打分标准的一项,例如,无厨无厕的住房打分就高一些,能够排在前面。

  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建议都很好,会给予认真考虑。

  公示顺序同分配无直接关系

  昨日前来咨询的不少市民表示,他们“五一”后就提交了申请,但目前在区国土房管局公示的名单中还没有他们的名字,想了解目前工作进度怎么样了。

  市房改办、住建办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目前正在公示的名单主要是通过廉租房解决的2005年登记在册的5643户双特困户的居住问题,经济适用房的名单会逐步公示。该负责人强调,“并非公示得越早,到时候就越早分房。现在的公示顺序同到时分配顺序没有直接关系。届时还需要通过摇珠和评分确定,因此让市民放心,只要符合条件的就可以申请,不用着急。”

  市房改办、住建办负责人表示,两个《实施办法(试行)》目前尚在公示征求意见阶段。市民可登录市国土房管局网站http://www.laho.gov.cn浏览上述两个《实施办法》,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将意见或建议通过书面、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反映(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10楼1006室,邮编:510030;电子邮箱:huhf@laho.gov.cn,xiehp@laho.gov.cn;传真:83366210;电话:83370063;收件人:广州市房改办住建办)。

  珠光街被拆迁户 反映补偿标准问题

  昨日,珠光路43—79号多名被拆迁户前来反映拆迁补偿标准过低的问题。市国土房管局当即安排来访市民到16楼报告厅座谈协商。

  据被拆迁户陈女士介绍,该地块2005年烂尾,本月决定进行司法拍卖时,越秀区人民法院曾委托相关评估机构对珠光路地段的拟建房地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显示,该地段的拟建房屋普遍在每平方米4000元到5000元之间,住宅不交吉市场价格按照全市场价格的七成计算。该地块拆迁户认为,如今的

房价上涨迅速,当时的拆迁补偿标准已经难以让他们在现在的市场上买到房子。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由刘仲国副局长对此进行了解答,他表示,市国土房管局将认真听取群众的声音和意见,积极开展工作,切实有效的维护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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