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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红利应该全民分享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0日 01:42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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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日前公布了《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2008年中央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将全面展开,今年将在部分企业试点,国有企业利润独享的时代行将终结。

  2006年初,世界银行的一份报告质疑了中国国有企业不向国家分红的合理性,并认为“国企向政府交红利”有助于中国抑制过度投资和经济过热。

  世界银行认为,无论从理论上看还是从国际最佳做法来看,尽管国资委是国有股东的代表机构,但国有企业的红利和私有化收入应该上缴给财政部,纳入正规的预算程序,并用于公共支出。如丹麦、芬兰、法国、德国、新西兰、挪威、韩国以及瑞典等国那样。

  如果仅仅以上半年7000亿的国企红利来算,至少可以用2000亿建立我们欠债很久的全民医疗保障机制,可以补充我们对于教育的不足,可以弥补地方政府财政对于土地收入的巨大依赖,从而为建立公共财政体制,为真正的社会和谐作出实质性的进步。

  同时,我们必须重新呼吁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水平和经营效率,在“国资分红机制”的基础上,我们呼吁制定《国有企业管理法》,将国有企业的预算管理涉及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红利等作为法律责任,建立法制化的“中国式国资分红机制”。否则,国有企业“成本高消费”永远都解决不了。如果没有压力没有要求,国有企业领导那儿就谁都可以去混混了,占据“垄断地位”的国有企业经营只要“涨价”就可以轻松获得利润,严重践踏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内核。

  应该看到,央企上缴红利的背后不仅有操作技术上的难题,更有各方利益的博弈,需要相关监督、审核机制的建立,但是,这个建立一定是法制化的,监督主体一定是代表人民的全国人大或者政协。

  □摘自9月18日《证券时报》作者许青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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