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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刘凌林/文
一个正在施工并已完成土建工程近半,即将进入房屋预售阶段的属桂林市政府重点工程的房产项目,突然被桂林市建规委叫停。而被责令停工期间,该项目也从一个企业开发的商住楼“榕湖公馆”项目变成了桂林市房产局的“房产交易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
“榕湖公馆”项目停工至今已一年多时间了。如今工地杂草丛生,露出的钢筋在雨水和太阳暴晒中已是锈迹斑斑;已建好的地下室积水深达几米,成了大鱼塘。看守工地的工人告诉记者,由于暴露的地下室长期受到积水的浸泡,已对邻边的房屋造成了安全隐患。他们的企业因为项目停工濒临破产,职工生活陷入困境。而更令他们不解的是,“榕湖公馆”项目被迫停工后未经协商好即被变更业主。
项目闲置4年
“榕湖公馆”项目位于桂林市黄金地段的三多路29号,与桂林市房产局(以下简称房产局)仅一墙之隔,曾被列为市政府重点工程之一。项目由桂林市住宅建设总公司(以下简称住建总公司)提供土地、实施全部拆迁和安置;投资人熊小平提供项目开发资金;桂林市住建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提供开发资质联合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据了解,三多路29号在确立为“榕湖公馆”项目之前已经被闲置了4年。有关资料显示,2001年,桂林市政府实施旧城改造,出台了以房养路政策。在改造三多路道路过程中,需拆除住建总公司临三多路的两栋宿舍楼,为此,开发公司与桂林市桃花江指挥部签订了《合同书》,取得了三多路29号“榕湖公馆”(原名古榕小区)的开发权。
开发公司对三多路29号地块的旧房屋实施拆迁后,因资金短缺不能按《合同书》规定按时完成剩余的拆迁工作,同时也无法筹集到开发该项目的前期资金,桂林市桃花江指挥部将该项目的开发权收回。
期间,桂林市桃花江指挥部再将该地块三次挂牌拍卖,由于该地段拆迁成本高、难度大,新建规划面积小等原因均告失败。后来,又直接将项目立项给了广西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桂林分公司。2003年10月,该公司也因无法解决拆迁问题而放弃开发权。
“榕湖公馆”顺利开工
2004年住建总公司(被拆迁人)提出以提供土地和承担的全部拆迁安置费用作为条件重新招商引资,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可。
于是,住建总公司与投资人熊小平、开发公司三方协商开发桂林市三多路29号地块“榕湖公馆”项目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一致同意:为了保留开发公司的资质,开发新项目使用开发公司的资质;开发公司将原“古榕小区”支出的拆迁安置费用全部转移给住建总公司承担;住建总公司以提供土地和承担三多路29号地块的全部拆迁安置费用作为新项目的投资;熊小平提供新项目的投资资金。
投资人熊小平告诉记者,之所以投资这个项目,是因为该项目所处的黄金地段,具有开发价值。
2005年1月,住建总公司与开发公司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开发公司承诺在新建项目中,给被拆迁人住建总公司回迁补偿安置的总建筑面积为7273.19;作为投资方的熊小平与开发公司正式签订了项目的承包合同,合同中也约定:投资人熊小平在新建项目约12000,其中有7273.19交开发公司回迁安置给住建总公司。
2005年3月经桂林市国土资源局批准,住建总公司将其名下土地使用权证变更到开发公司名下。
这样,住建总公司和投资人熊小平以开发公司的名义取得了开发权,从而形成了住建总公司提供土地,实施全部拆迁和安置,投资人提供资金,开发公司出资质的三方合作关系。
2005年底“榕湖公馆”项目顺利开工建设。
项目突然被叫停
“榕湖公馆”项目从2005年年底开工以来一直非常顺利,半年时间就完成整个项目的土建工程量近50%。熊小平告诉记者,但在2006年5月9日,桂林市建规委以“城市规划调整”为由,给开发公司和住建总公司下达了停工“通知”。随后得知,房产局将这个在建的“榕湖公馆”项目改建为“房产交易中心业务综合楼”。
住建总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榕湖公馆项目是经市政府批准的开发项目,手续齐全,合法有效。”并向记者出示有关该项目的立项文、规划定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书文件。一个在建的、手续齐全、合法有效的项目为什么会被叫停?
2006年5月17日,房产局成立由局长挂帅、房产局中层领导参加的“桂林市房产交易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指挥部。
2006年6月8日,在没有通知投资人和住建总公司(土地使用权人、真正的业主、被拆迁人)的情况下,开发公司与房产局签订“榕湖公馆”项目转让协议。通过签订这份协议,房产局一夜之间变成了“榕湖公馆”土地的主人。
但开发公司总经理阳德壮否认与市房产局签订过项目转让协议。阳德壮告诉记者,开发公司是与房产局联合开发该项目,并不存在转让。
2006年6月23日,桂林市建规委下达了“房产交易中心业务综合楼”定点文。
2006年8月1日,“房产交易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获得立项文。
2006年8月14日,开发公司与房产局委托招标站对“房产交易中心业务综合楼”进行了招标活动,重新选定中标单位。
2006年8月25日,房产局“房产交易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指挥部向开发公司和住建总公司发出了移交工地“通知”,否则,还要对其经济赔偿。
2007年2月16日,开发公司与投资人熊小平签订《解除<房地产开发项目承包合同>的协议书》。之后,房产局通过开发公司先后向熊小平支付了1600多万元的投资赔偿费。而根据有关专业部门计算,“榕湖公馆”项目的停工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近3000万元。
记者从提供的有关材料上看到,“房产交易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建筑面积19000,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解决。而1600多万元通过开发公司赔偿给“榕湖公馆”项目投资人,这就意味着,施工队伍还没有进场,1600多万元已经以“房产交易中心业务综合楼”工程预付款和尾款支付(赔偿)出去了。
而如果依据开发公司与投资人熊小平签订的解除合同协议中承诺:按照《合同法》规定还应当赔偿开发项目预期可得利润约1000万元;开发公司与住建总公司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中规定,仅补偿给住建总公司的拆迁、安置补偿费就达5000多万元。
记者电话向桂林市建规委主任、市房产局局长黄家诚了解有关情况,黄局长告诉记者说,这是国家规划的正常调整,有关部门正在处理此事。随后记者拨打了桂林市建规委工程科、市房产局值班室的电话,都无人接听。
企业再陷困境
这突然的变故,让住建总公司的职工和投资人始料未及。住建总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住建总公司是一个由国企改制而来的股份制企业,历史包袱较重,实际困难较多。公司原有职工近500人,公司现有财务状况严重亏损670多万元,累计欠税355万元,拖欠养老金150多万元,职工经济补偿金400多万元,离退休职工医疗费600多万元,其他欠款500多万元,而公司原本希望通过“榕湖公馆”项目的开发,当年有望还清大部分债务,走出困境。
然而目前,由于“榕湖公馆”项目的停工,房产局又不给予公司拆迁安置补偿,公司已有几个月未发放职工工资,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也无着落;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因担心领不到合同约定的经济补偿金而情绪波动;公司因拖欠养老保险金而被市劳保所登报公示,并停止办理公司职工离退休手续;市税务局也对公司发出拖欠税金的严重警告。为了稳定企业和解决员工的生活困难,企业领导甚至把自己的住房拿去银行作抵押贷款,以解燃眉之急。
对“榕湖公馆”项目停工后一系列的作为,住建总公司提出自己的质疑,认为,下达了停工“通知”违反了《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不得单独否定政府其他同级部门的行政许可,不得擅自撤销、变更其已下达的行政许可;房产局和其下属的开发公司在没有和原出让方签订变更协议的情况下,将“榕湖公馆”项目的土地用途进行变更,违反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产局在没有“房产交易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立项文的情况下,就办理了该项目的定点文,属程序违法;“房产交易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的立项文下达给了房产局,而定点文下达给了房产交易所,主体相矛盾;开发公司与住建总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尚未解除情况下,开发公司与房产局就委托招标站对“房产交易中心业务综合楼”进行了招标活动,重新选定中标单位,此举违反了《招投标法》、《合同法》有关规定,属重复招标。
住建总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说,现在,企业的土地丢了没有得到补偿,上千名职工和家属的生活无着落;企业停业、停产一年半,该怎么办?
对该事件的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