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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住房新政考虑中等收入人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 10:07 新京报
建设部表示,解决低保家庭住房纳入政绩考核 本报讯 (记者 马力)《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上月发布,随后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召开,这一系列解决住房问题的举措被媒体称为“房改新政”。 昨天,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做客中国政府网访谈时表示,在利用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同时,新政策也考虑到中等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 沈建忠介绍,经济适用房以往的供应对象主要是中低收入家庭,这次又调整为低收入群体。对于中等收入群体如何解决住房问题,沈建忠表示,低收入群体主要是政府帮助解决居住的问题,而中等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从政策上不是按照低收入的政策来解决。但此次政策出台,在一些方面已经考虑到了中等收入或者中等偏下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解决。“比如在土地供应上,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房,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这些建设用地必须达到70%以上,实际上是帮助大量的普通居民来购房的措施。” 对于住房保障的制度如何确保在各地有效执行,沈建忠认为,此次发布的文件明确规定,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将作为一种目标责任制,作为一种对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来落实。而各城市的相关计划不但要向社会公布,还要每年向人大汇报,由人大来监督。同时,国家还将加强立法工作,包括研究制定住宅法、住房保障条例等,使之法制化、规范化。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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