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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应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8日 11:45 新华网
新华网消息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2007年9月18日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强调应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经适房解决的对象主要是低收入家庭 在谈到“廉租房保障对象和经适房供应对象覆盖到低收入家庭”时,沈建忠说过去的廉租住房制度已推行了好多年,主要对象是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这次文件的调整,就是要覆盖到低收入家庭群体。原来的经济适用房对应对象主要是中低收入家庭,后来调整到低收入群体,这次更加明确,经济适用房解决的对象主要就是低收入家庭。 低收入家庭保护的范围没变化 在被问到“低收入家庭的保护的范围是变大还是变小了”,沈建忠强调:范围没有变化,都是低收入群体,但是解决的方式上有了很大变化。廉租房主要是从政府的角度解决老百姓居住问题,过去范围比较小,大量的老百姓租不起房、也买不起房,没有纳入这个范围内,他没有办法解决,这次廉租房给覆盖到了,就可以解决他的住房问题。 “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 沈建忠说:最近经常能够看到这样一个字眼,就是联合国在第二次人居大会上提出来的一个目标,就是人人享有适当的住房。政府承担的是公共服务的职能,它有责任来帮助低收入群体解决居住问题,不是一定要解决产权的问题,廉租房就是这样一种很好的实现形式。通过政府提供房源或者是提供租金补贴的方式,使那些没有住房消费能力的有能力解决居住问题,而不是解决他的产权问题,这也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的途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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