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财政部:廉租房租金须足额缴入国库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6日 06:03 新京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财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切实支持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纳入公共财政覆盖范围。各级财政部门将按照规定渠道,筹措所需资金。 二是参与研究制定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配套措施。 三是多渠道筹集城市廉租房保障资金,并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财政部表示,要多渠道筹集和安排廉租房保障资金,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四是落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包括免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免收土地出让收入以及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五是加强廉租房租金的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部介绍说,廉租房租金收入要按照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专项用于廉租房的维护和管理。 六是加强对廉租房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规定的,将进行处理,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不支持Flash
|